云南省內河航運發展規劃(2006-2020年)
三、主要計算參數及論證指標
1.船員工資與附加:15000元/人年;
2.船舶營運率:85%;
3.船員人數,綁拖船隊24人、機動船10人;
4.年修理費提存船價的6.5%;
5.年折舊率5.0%(使用年限20年)
6.物料費占工資、大修理、燃料費之和的3%;
7.燃油單價3500元/t;
8.船舶港務費率0.15元/凈噸
9.根據云南省港點情況和批量大小,雜貨全部采用人工裝卸貨物,其它采用如下效率:
金沙江:裝船240t/h,卸船80 t/h,兩班制;
瀾滄江:裝船200t/h,卸船80 t/h,兩班制;
右江:裝船200t/h,卸船80 t/h,兩班制;
10.折現率 10 %,投資回收年限20年;
11.兩端港技術作業時間忽略不計,非生產性停泊時間取為裝卸時間的40 %,誤航時間為航行時間的4%;
12.船舶造價
以云南省現有船舶造價為參考,對不同噸級船舶、不同馬力的拖輪造價,采用統一的估算方法進行估算。
機動船造價根據立方模數、材料單價、船廠費用、主輔機費用等消耗品所占比例估算;
拖輪造價根據材料單價、船廠費用、主輔機費用等消耗品所占比例估算;
13.以必要運費率為主要指標,比較各種船型和營運組織的優劣。
四、論證結果
根據上述確定的各項參數,對諸方案進行營運計算,以必要運費率作為主要評價指標,必要運費率越低,效益越好。
第四章 內河航運發展規劃
根據云南省內河航運發展的特點和趨勢,為適應云南省外向型經濟發展對通江達海運輸通道建設的迫切需求,滿足未來腹地經濟持續快速的發展要求,將水運資源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確定內河航運的發展目標和合理布局方案是非常迫切的。
第一節 規劃原則及目標
一、規劃原則
1.充分考慮腹地經濟社會發展對內河航運的需求,充分發揮內河航運在促進沿江產業帶形成和礦產資源開發等方面的作用,體現其在對外運輸通道和庫區湖區旅游客運中的優勢。
2.堅持發展綜合運輸的方針,充分發揮各種航道的優勢,解決好貧困山區交通發展問題。
3.以滿足區域經濟發展為基本出發點,正確處理需求與可能的關系,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注重效益,分類指導。
4.以《西部地區內河航運發展規劃綱要》為指導,內河航運規劃要與有關規劃相協調,跨省航道規劃要與鄰省有關規劃相協調,保持上下游航道的銜接。
5.航道建設要遠近結合,視開發條件、輕重緩急,研究確定主要航道的分期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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