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大產業發展總體規劃(2011-2015年)
六、重大工程
突出大平臺大產業大項目大企業建設,按照戰略性、前瞻性要求,整合優化資源,謀劃發展抓手,落實重點任務,著力實施科技創新、產業提升、組織優化、平臺打造、開放合作、項目引領等六大工程,為十大產業加快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一)科技創新工程。
堅持開放式創新,以培育區域創新網絡為重點,突出載體建設和主體培育,注重創新要素的集聚和融合,注重原始創新和引進創新相結合,大力推進自主創新,不斷提升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能力,創新商業模式,著力構建并完善十大產業自主創新體系。
1.提升創新能力。鼓勵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加大政府對企業自主創新的引導和支持,落實扶持企業自主創新的各項政策,通過政府采購、直接投入、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多種形式,鼓勵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到2015年,全市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占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3%以上。強化產學研合作。落實浙江省政府與中科院合作的“432”計劃。推進浙江大學、中國美院和在杭24家國家級科研院所的“常青藤”戰略合作。積極探索建立產學研合作的信用機制、責任機制和利益機制,強化合作的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協調互動,推進產學研合作深入進行。深化科技金融結合。加大與國內外風投機構合作,進一步提高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使用效率。積極發展集合式債權基金,擴大基金覆蓋面。完善民間資本參與企業自主創新的環境,鼓勵私募股權基金發展。鼓勵創新信貸政策和金融服務產品,進一步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準入門檻和融資成本。探索政府、銀行、擔保機構、創投資本之間的合作形式,逐步形成多層次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2.完善創新載體。推進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以市場為導向,以行業龍頭企業為主體,加強企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風投機構、中介機構的聯合,以股份制、理事會、會員制等多種形式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十二五”期間,組建市級以上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10個以上。加快研發平臺建設。圍繞十大產業,重點推進國家級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研發(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建設。加快吸引跨國公司來杭設立研發中心,共建創新載體。完善科技創新載體的共建共享機制,促進科技資源集聚、優化和開放共享。積極申報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十二五”期間,圍繞十大產業,新培育25家左右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新增50家左右省級企業技術中心,100家左右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完善公共服務平臺體系。以中小企業為重點服務對象,依托重點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打造一批科技創新信息服務平臺,建設一批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平臺,搭建一批基于網絡的特色專業數據平臺,形成支撐十大產業發展需要的科技創新公共平臺體系。推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加快科技中介體制獨立化、機構專業化建設,加大對會展交流、技術評估、技術交易、項目管理、培訓教育等科技中介服務的支持力度,努力形成更加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
3.做強創新主體。深入實施創新型企業試點示范。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以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為主線,加快培育和發展創新型企業,充分發揮創新型企業的輻射、示范、引領、帶動作用。到2015年,十大產業領域內,省級以上創新型試點(示范)企業達到100家。積極推進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設。堅持“政府創新、民營助推、人才支撐、資本加速”模式,加大規劃引導和政策激勵,支持民營企業和社會資金投資建設創新型企業孵化器和加速器。推動創新型企業孵化器和加速器結合發展,形成“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一體化發展模式。到2015年,十大產業領域內,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累計達到40家。
(二)產業提升工程。
積極運用先進適用技術和現代管理方法,加快推進信息化、標準化、品牌和知識產權發展,提升產業附加值,拓展增量空間,促進十大產業優化發展。
1.推進信息化融合,增強產業發展動力。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大力發展現代通信設備、軟件業、大規模集成電路、物聯網、電子商務、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依托國家軟件產業基地、國家集成電路設計產業化基地、國家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等產業平臺,加大研發投入,以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為手段,突破一批產業關鍵技術,培育和掌握一批核心技術和前沿技術,為十大產業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提供解決方案和技術支撐。促進信息技術與十大產業的融合發展。以提高設計和制造的數字化程度、產品和服務的信息化含量、經營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為重點,依托節能減排關鍵共性信息技術平臺、網絡協同制造技術服務平臺、RFID研發應用平臺、第三方在線支付平臺等平臺的建設,加快信息技術和十大產業的融合發展。提升信息化基礎設施水平。結合十大產業空間布局和信息化需求,完善信息化基礎設施布局規劃;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集約化建設,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動各類信息通信網絡優化升級,加快“三網融合”實施進度,加快IPV6、智能網、軟交換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提升信息化基礎設施水平。
2.推進標準化建設,搶占產業競爭高點。建立完善十大產業標準體系。以提升十大產業核心競爭力、促進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為目標,根據十大產業發展的業態、技術和管理創新的要求,積極構建我市十大產業標準體系;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加快十大產業標準推廣實施。以市場為主導,企業為主體,鼓勵企業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服務和監督職能,積極發揮行業龍頭企業在標準推廣應用中的示范帶頭作用,引導督促企業按標準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不斷提高十大產業的標準化程度;大力開展標準試點示范工作,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標準化示范項目。構建完善標準創新平臺。積極爭取十大產業的國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委員會或工作組等標準化專業機構落戶杭州;鼓勵和推薦我市企業和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專家成為標準化專業機構的專家委員;加強我市十大產業標準化的基礎研究工作,積極爭取全國性的標準化專業會議、標準化論壇等標準化學術和交流活動在杭召開;健全標準化技術服務機構,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在標準化活動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十二五”期間,十大產業領域,企業主導或參與制(修)訂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分別新增15項、180項和200項左右。
3.推進品牌化建設,提升產業競爭能力。完善品牌發展機制。實施品牌帶動戰略,建立完善“政府推動、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自主品牌發展機制,推動企業商標注冊、品牌培育和名牌創建工作。提升品牌內涵價值。大力發展品牌研究、咨詢、評價、營銷等中介機構,幫助企業通過產品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工藝設計創新和服務創新,不斷提升品牌內涵價值。創新品牌認定機制。改革現有認定評價機制,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自主知識產權等核心競爭力的考核評價,逐步建立用戶、政府、專家和市場共同評價的品牌評價制度。“十二五”期間,十大產業領域新增中國馳名商標10個以上。
4.推進知識產權發展,掌握產業核心資源。激發知識產權創造。圍繞十大產業,鼓勵企業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堅持企業在知識產權創造中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在杭高校、科研院所在基礎研究和高新技術研究方面的創新優勢,推動委托開發、技術協作、共同研發等多種形式的技術合作和成果交易,鼓勵建立產學研戰略聯盟,就十大產業中的關鍵技術、前沿技術展開聯合攻關,形成更多具有實用價值的知識產權。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制定鼓勵性政策,設立專利產業化專項資助資金,推進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專利產業化;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和風險投資機構對知識產權產業化進行扶持,引導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投融資機制;建立知識產權交易市場,鼓勵企業采用知識產權作價入股、質押融資、拍賣、交叉許可等手段,促進知識產權的產權化、商品化和產業化。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構建完善符合我市經濟發展特點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法規體系;提高知識產權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執法能力,嚴厲打擊盜版、侵權、假冒商標、專利、版權等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嚴厲打擊竊取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探索商業模式創新納入知識產權保護的措施;開展對外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戰略。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充分發揮高新(濱江)區和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兩個國家級知識產權試點園區的示范帶頭作用,推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設;探索建立政府、中介服務機構和企業的知識產權三方工作聯系機制,推進十大產業重點企業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按照“政府主導、企業參與、市場運作”原則,加快知識產權服務平臺、專利數據庫等的建設和運用;按照“專業化、規模化、國際化”的要求,規范壯大知識產權代理、評估、交易、咨詢、訴訟等中介服務機構,結合十大產業空間布局特點,合理規劃中介服務機構布局,形成覆蓋全市、面向不同層次、滿足不同需求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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