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大產業發展總體規劃(2011-2015年)
(十)新能源產業。
新能源產業是指傳統能源之外的各種能源形式,是直接或者間接地來自于太陽或地球內部所產生的熱能,包括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水能和海洋能以及由可再生能源衍生出來的生物燃料和氫所產生的能量。“十二五”期間,以太陽能光伏和風電產業為重點,打造光伏產業鏈和風電產業鏈,加快實現新型電池及蓄能系統規模化發展,積極開發核電裝備、水能和潮汐能設備、生物質能、太陽能熱發電等領域。
1.發展目標。
到2015年,新能源產業發展具備相當規模,建立起比較完整的產業技術支撐平臺與產業配套體系,空間布局顯著優化,初步建成國內一流,國際上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新能源產業研發、制造和應用示范基地。大規模推廣應用新能源技術,大部分產品實現商業化生產,使其成為國民經濟中一個重要的新興產業。到2015年,新能源產業力爭實現銷售產值1000億元,增加值達到225億元。進一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體系建設,骨干企業平均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比重力爭達到5%,建成若干國家級和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超過50家。
2.發展重點。
(1)太陽能光伏產業。
以非晶或微晶硅薄膜電池及組件研發和產業化為核心,向配套材料、關鍵裝備和中下游應用產品等方向延伸,完善從硅料、太陽能電池及組件到系統集成、電站工程總承包的完整產業鏈,積極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努力打造國家級太陽能光伏產業基地。
電池及組件。積極鼓勵企業加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加大高效低成本晶體硅電池及組件封裝工藝關鍵技術和新材料的研發與產業化力度,提升電池光電轉換率,降低生產成本,做精做強產業鏈中游,限制低水平重復建設。著眼全球光伏技術發展新趨勢,大力支持非晶微晶硅薄膜電池、銅銦鎵硒(CIGS)薄膜電池等新一代產品的研發和產業化生產,爭取在薄膜電池領域成為國內領先的生產基地。
系統集成與設備。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延伸產業鏈,加大應用領域的研究開發力度,有效引導光伏技術在各方面的運用,以建筑一體化太陽能光伏組件和集成系統為重點,加強光伏系統集成技術和控制器、逆變器等相關產品的研發。高度重視太陽能光伏生產關鍵設備制造,加快設備研發。
硅材料、硅片及配套產品。積極扶持硅提純新技術的研究開發,盡快形成產業化,適度保障硅材料供應;鼓勵發展大面積超薄硅片和漿料回收利用技術,加強對熔鑄、剖錠及切割等關鍵技術創新,提高熔錠容量,降低硅片厚度,減少硅料損耗。積極推動太陽能電池用超白玻璃、背板、EVA膜、封裝材料等配套產品的發展。
(2)風電裝備制造業。
積極推動傳統電力設備制造企業加快向新能源設備制造轉型,大力引進國內外大型風力企業和研究中心,以風電成套機組設計和組裝為核心,帶動風電關鍵零部件發展,建設國內重要的風電裝備制造基地。
風電機組。加快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提升兆瓦級以上成套機組設計研發能力,重點發展大功率雙饋式發電機組、直驅式發電機組和液壓式主傳動發電機組設計制造等關鍵技術;積極開發質量穩定、方便使用的家用風電整機。鼓勵風電機組企業從單一制造向工程總承包以及風力電站開發方向延伸,積極參與國內外大型工程建設,帶動制造水平提升。
關鍵零部件。引導機械加工類企業積極參與風電配套件發展,重點開發高速齒輪箱、機艙、輪轂、底盤、主軸、回轉支承、葉片等關鍵配套件,形成與大功率風電機組發展相配套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
控制系統。重點開發變頻、變漿控制、驅動設計制造技術、數字化風力發電場調度控制技術和并網控制系統等關鍵技術和產品,形成自主制造能力。
(3)新型電池及蓄能系統。
以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為契機,依托大企業、大項目,以大功率、高能量鋰離子動力電池核心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為重點,加強正負極材料、電解液和電芯等電池核心件配套生產,以及電池模組及電池管理系統的開發,引導產業鏈上下游密切合作不斷提高動力鋰電池可靠性和使用壽命,建立較為完整的動力鋰電池產業鏈;積極發展閥控密封蓄電池、鎳氫電池等其他新型電池;全面實現清潔生產,加強廢棄物回收利用,打造國內新型環保型動力電池制造和研發中心。
(4)核能、水能、潮汐能、生物質能、太陽能熱發電裝備制造業。
把握我省核電站建設、城市生活垃圾發電和未來沿海潮汐能資源開發的機遇,依托大型電力設備制造和機械加工基礎,積極推動傳統能源裝備制造企業開展核電機組、潮汐能機組設備、生物質發電鍋爐以及核心配套零部件的研究和制造。高度關注太陽能熱發電裝備等產業的發展。
3.發展舉措。
(1)建設國家級新能源產業園。大江東杭州市新能源產業園各開發主體要盡快確定啟動區塊,完善產業園的道路、供電供氣、給排水等配套基礎設施,注重專業孵化器和專業性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產業集聚環境,按照產業發展定位著力引進大企業、大項目,形成骨干企業和配套企業相互協同的產業格局,盡快形成產業集聚優勢,爭取盡早獲得國家部委授牌,樹立杭州市新能源產業發展標桿。
(2)推動新能源企業創新發展。建立新能源創新型企業培育表,確定培育重點,在財政補貼、項目融資、土地供給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主動跟蹤國內外新能源產業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的發展動向,建立重大產業項目儲備庫,加強對重點項目的包裝和推介,主動上門招商,大力引進央企和跨國企業集團。引導大型民企發展新能源產業。引導省內大型民營企業利用杭州創新創業平臺轉型發展新能源產業項目,加快產業化進程,在傳統優勢行業骨干企業中培育出一批跨行業的大型新能源企業集團。
(3)加快新能源應用示范推廣。擴大光伏并網發電試點示范范圍,重點推進建筑屋頂光伏并網電站試點示范,對光伏發電示范推廣工程給予補貼。引導和鼓勵我市光伏企業投標競爭國家光伏發電示范項目,積極拓展國際國內市場。積極推動城市公用領域廣泛應用光伏發電,在城市建筑物、公共設施和新建小區,建設與建筑物一體化的屋頂光伏并網發電電站。在道路、公園、車站等公共設施推廣使用光伏電源路燈照明,擴大光伏發電利用量,積極拓展光伏產業發展市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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