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是如何搞砸“創新藥定價”這道考題的?
作者|陳晨 來源|醫曜(ID:yiyao-jinduan006)
每次談到“創新藥定價”問題,必然有著各種不同的聲音。
美國是現階段全球醫藥研發中心。美國人口僅占全球的4.5%,但醫療市場份額卻達到了全球的40%,這一切都源于美國采取的高價格戰略。作為全球藥價最高的國家,美國培育出全球商業價值最高的創新藥市場,幾乎所有藥企都以進入美國市場視為衡量一款藥物商業價值的標尺。
我們應該效仿“美國模式”嗎?相信這是無數產業人、投資者心中的疑問。但如果我們切換一下視角,從“曾經”的醫藥霸主歐洲身上或許就能找到些許答案。
美國之前,歐洲曾是當時全球醫藥研發中心,當時全球90%的創新藥研發均來自于歐洲,英國牛津大學發現的DNA雙螺旋結構正是歐洲生物醫藥創新達到頂峰的標志。
那么后來的歐洲是如何沉淪的呢?這一切還要從歐洲制藥的頂峰說起。
01
歐洲老錢出手控價
一切事物的崩壞都是從內部瓦解開始的,歐洲制藥產業的衰退亦是如此。
歐洲國家普遍都是政府出錢實行全民醫藥,具體的保障模式有全民公費醫療和全民醫療保險兩種。無論哪一種模式,政府主辦的醫保機構都扮演最終付費者的角色。
對于這個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而言,藥物定價都是一門學問。
若是官方完全不干預藥物定價,那么就會造成藥物價格瘋漲的情況,所導致的結果就是國家醫療衛生支出大幅增長,國家財政負擔嚴重,對于患者來說藥物可及性也是問題;但如果官方干預過多,則會導致藥物價格太低,創新藥企甚至賺不回研發成本,自然也就失去融資能力,沒有了后續研發的能力,會對整個國家的生物制藥產業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正是因為深知藥物定價這個難題,所以歐洲官方在一開始并未干預藥物定價,而是選擇類似于如今美國的市場定價模式。這種做法顯然是有利于創新的,因此歐洲才會在20世紀中期成為全球生物制藥產業的研發中心。
不過,景氣的發展只是暫時的。寬松定價環境中,逐利成為藥企最先考量的事情,這就導致各種藥物價格持續攀升。再加上歐洲逐漸加劇的老齡化問題,從而使得那些歐洲老錢也逐漸吃不消日益增長的醫藥支出了。
當時歐洲的藥物支出到達了怎樣的高度呢?以1990年為例,當時英國藥品支出占醫療保健費用的11%,法國這項數據則是17%,德國更是攀升至21%。作為對比,當時美國同期藥品支出僅占醫療總支出的8%。
圖:各國藥品支出占醫療費用比例
基于此,包括德國、瑞士、法國在內的歐洲國家迫于高藥價壓力,逐漸開始實施價格凍結、固定定價、利潤控制和參考定價等一系列強硬政策來控制藥品價格。
法國的藥價控制是最直接的。新藥獲批上市后,法國政府會與藥企簽訂一份為期五年的合同,其中會根據藥物成本效益給出一個定好的藥價,以及預期的銷量。一旦藥物上市后簽訂合同后,法國政府禁止藥物漲價。五年合同到期后,政府還會根據市場競爭格局的變化促使藥物降價。
與此同時,法國在1997年開始設立國家健康保險(NHI)年度支出增長率目標,從2004年開始每年醫藥支出目標增長為1.08%。當藥企銷售額超過上限時,法律要求藥企根據公司銷售收入的50%-70%支付回扣。
這些控價的舉措帶來的效果立竿見影。2008 年至 2018 年的十年間,法國藥品支出下降了 1.98%,而美國同期處方藥支出平均每年就增長3.6%。
當然,大手筆的藥價控制自然也有副作用。在歐洲藥價得到有效控制的背后,其卻付出了歐洲在全球生物制藥界統治地位削弱的代價。上世紀80-90年代,全球80%的新藥研發發生在歐洲,而最近二十年,這項數據已經下降至不足20%。
面對這一情況,歐盟委員會 (EC) 在 2006 年的一份報告中坦率承認:歐洲在產生、組織和維持藥品創新流程和生產力增長的能力方面落后于美國。不成比例的藥品研發是在美國進行的,這對高附加值就業和臨床研究的補充投資都產生了負面影響。
歐洲曾經在醫藥研發領域擁有絕對話語權,但在持續攀升的高藥價面前最終選擇主動放棄產業中心定位,進行全面藥物控價。在這一過程中,美國承接了歐洲抑制的自由創新需求,從而一躍成為新的全球藥物研發中心。
02
廢墟之中尋求重建
歐洲制藥產業的迅猛衰退顯然超出了歐洲老錢的預料。僅用30年時間,歐洲就由曾經的全球制藥中心,衰退成為一個并沒有太多吸引力的普通市場。
在被美國全面超越后,歐洲國家也是希望試圖找回當年雄風的。它們開始逐漸調整控費手段,希望借助溫和調整的方式,讓歐洲醫藥產業可以重新回歸巔峰。
還是以法國為例,雖然藥品價格歷來受到監管,但為了推動創新、促進投資和出口,法國藥價制定辦法和價格監管方法一直都在發生變化。
法國明確創新獎勵制度,通過創新委員會將藥物按照創新價值進行等級劃分,共分為5個等級。對臨床改進效益分類(ASMR)中的1-4級藥物,其價格可按歐盟主要4個國家的最高價格制定。對沒有任何創新的5級藥物,定價會低于法國市場上的同類藥物。
圖:歐洲藥物評分細則
這一政策要求官方為具有重要治療改進的新產品支付更多費用,并設定一致的價格以及其他歐盟國家的參考價格。該激勵系統將能夠顯著改善治療效果的藥物推向市場,而不是仿制藥。
2023年12月,德國也開始制定新的制藥戰略。
在此之前,德國政府規定:經鑒定具有療效優勢的新藥在獨占期實行AMNOG(《藥品行業改革法案》)定價,對仿制藥、原研藥以及不具有療效優勢的創新藥實行參考定價。
在AMNOG定價模式中,經評估有附加價值的創新藥可享有12個月的自由定價期,之后則由國家法定醫療保險基金協會與藥品生產商協商確定的補償價格與折扣率進行醫保支付。對于那些經過效益評估和聽證會確定,沒有附加價值的創新藥,就會和仿制藥、過專利期的創新藥一樣則實行參考定價模式。
按照當時測算,這一模式每年能為德國政府節省22億歐元的疾病治療資金。不過弊端則是,療效相等的不同藥品采用固定標準,大大降低了藥品價格的敏感度,使得藥品間額外附加價值得不到應有的體現和回報。
此外,由于德國的藥物協商價格是公開的,這個價格會被其他國家用來作為確定藥品價格的參考。所以,如果一家藥物在德國被AMNOG的給了太低的定價,藥企干脆選擇在德國撤出,以避免在其他國家也要按照這個價格賣。這也就導致,德國患者對新藥的可及性較差。
例如藍鳥生物的基因療法Zynteglo便是如此。德國政府曾給Zynteglo的最高價格不到藍鳥預期價格的一半,雙方未能達成價格協議致使Zynteglo暫時撤出德國市場。
在新的法案中,德國開始允許藥企對新藥的報銷金額保密。這樣藥物就能以這個較高的秘密價格出售,而不是按照政府商定的價格。說得簡單點,新法律將允許制藥公司擁有兩種價格:產品包裝上的“公開”價格、 AMNOG 流程中商定的“實際價格”。
目前為止,這些歐洲國家仍然在不斷地完善藥物定價策略,去找到無價的生命與有價藥物之間的平衡點。不過這種亡羊補牢的做法,雖然重新增加了對于創新藥的新引力,但卻依然難以抵擋美國醫藥產業迅猛發展的腳步。
逐漸邊緣化,這將是歐洲醫藥產業很長時間無法改變的尷尬困局。
03
歐洲啟示錄
通過復盤歐洲“創新藥定價”策略變遷史,投資者不難發現,醫藥創新需要更加自由的土壤。盲目的一刀切控費,只會扼殺創新,從而打擊整個產業的創新之心。
對于醫藥創新,我國鼓勵態度十分明顯。從2015年發改委放開國家最高零售價管理開始,藥品的價格形成回歸市場,由企業自主定價的基調。但較為可惜的是,受制于商保長期缺位,國內創新藥最終的商業化路徑基本只有談判降價,進入醫保這一條明路,并沒有發揮出自由市場的優勢。
作為一個超級支付方,醫保支付對創新藥實現市場回報而言尤為重要。創新藥定價、創新藥行業的發展方向,最終話語權其實都會由支付端能有多大比例流向新藥領域決定。這樣的情況下,只有壓縮傳統仿制藥物的價格,才能更大限度的激活創新。因此我們看到,過去幾年時間中,仿制藥進行了一輪又一輪集采,這實則都是在為創新藥支付釋放空間。
縱觀全球,中國創新藥定價并不算高,尤其是進入醫保目錄的品種更是近乎全球“洼地”。在創新藥研發“反摩爾定律”面前,如今一款新藥的研發成本已經由此前的10億美元飆升至20多億美元,較低的藥價與持續攀升的研發成本顯然是矛盾的。因此,我國創新藥產業是較為脆弱的,也是尤其需要扶持的,過度降價只會透支創新藥企業未來的發展潛力。
中國創新藥崛起,絕不是基于某一項政策扶持,而是整個醫藥體系的系統性變革。放眼未來,政策端的變化依然開始持續出現,多地官方也開始發布創新藥扶持政策,整個產業正在向好的方向發展。
今年2月5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了《關于建立新上市化學藥品首發價格形成機制 鼓勵高質量創新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對新上市化學藥品首發價格增加集中受理掛網模式,一次受理,全國通行,整體提高新藥掛網效率,支持高質量創新藥品獲得“與高投入、高風險相符的收益回報”。
近日,北京、廣州、珠海更是密集落地醫藥創新支持政策細則,研發、審批、上市、進院、支付、投融等各個鏈條都迎來全面春風,創新藥被束縛的手腳正在逐漸被解開。
聚焦眼下,雖然中國創新藥定價方向依舊存在分歧和爭論,但生物制藥產業作為新質生產力的重要一環,全面鼓勵創新藥發展的大方向是十分明確的。
產業的事情還是應該由產業解決,醫藥創新需要的是對勇于嘗試的鼓勵,而不是過度批判與質疑。我們并不一定非要學習“美國模式”的高舉高打,但卻一定要謹記“歐洲模式”一刀切的教訓。
對于創新研發,給予足夠的創新尊重;對于創新者,給予充分的自由空間。這才是整個產業逐漸向好的前提。
編者按: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醫曜(ID:yiyao-jinduan006),作者:陳晨
前瞻經濟學人
專注于中國各行業市場分析、未來發展趨勢等。掃一掃立即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