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實驗室運行管理模式如何創新
一、國家對科技創新的重視推動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
科技創新已經越來越成為綜合國力競爭的決定性因素。我國提出:要將科技進步與創新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首要推動力量,并將建設創新型國家作為面向未來的重大戰略。在此背景下,作為科技創新的重要載體——國家重點實驗室迎來了建設高潮。
近期,中信重工礦山重型裝備國家重點實驗室、光伏材料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食品接觸材料檢測重點實驗室等陸續通過驗收,青海高原測繪地理信息重點實驗室、國家裘皮檢測重點實驗室、福建省數學建模與高性能科學計算重點實驗室、器官衰竭防治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相繼揭牌成立……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我國正在運行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總數達到498個。其中,試點國家實驗室6個,院校國家重點實驗室260個,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99個,軍民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14個,港澳國家重點實驗室伙伴實驗室14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05個。
二、國家重點實驗室運行管理模式仍然落后
我國的國家重點實驗室采用分級分類管理的模式,實行依托單位管理下的黨委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科技部是實驗室的宏觀管理部門,國務院部門(行業)或地方省市科技管理部門是實驗室的行政主管部門,依托單位是實施實驗室建設和運行管理的具體負責單位。
由行政主管部門聘任實驗室主任和學術委員會主任。學術委員會是實驗室的學術指導機構。主任是具有一定行政級別的國家干部,嚴格遵守黨管干部的原則,并接受上級管理部門的審計考核。在重大問題的決策上,主任需主動征求黨委意見,接受黨委會監督。
這種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統籌規劃與管理,但另一方面又制約了實驗室之間研究項目的協作及人才的流動,使得實驗室、項目和人才三者沒有形成有機的整體,影響了整體效益的發揮。
三、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創新國家重點實驗室運行管理模式
運行管理模式對于國家重點實驗室的運行具有關鍵影響。在國家重點實驗室的運行管理模式上,美國很多有經驗和成功先例。
1、在組織結構方面采用理事會管理制度
美國的國家實驗室實行理事會決策,監事會監督,院所長負責日常管理的領導體制。其管理模式分為三種:絕大部分是由其主管部門直接管理,稱為“國有國營”,即GOGO模式;第二類稱之為聯邦資助研究中心(FFRDC),實行“國有民營”,即GOCO模式;還有一種是COCO(Contractor-Owned and Contractor-Operated)模式,即政府提供資助,與大學或企業界共同建設的國家實驗室,屬于承包商擁有并進行管理。
相比較而言,我國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在原有模式下,過多的行政干預和審議評議嚴重影響了科研效率。而目前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發達國家的國家實驗室,都是采用理事會管理制度。
因此,我們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建立理事會(決策)、管委會(執行)、監委會(司法)及咨委會(社會制約)多方制衡的自我管理體系。
2、在人員管理上實行聘任制
美國的國家實驗室普遍實行聘用合同制和競爭上崗。國家實驗室鼓勵研究人員在大學兼職,大學教授也可在國家實驗室兼職開展研究。美國國家實驗室注重形成科學合理的學位結構和比例,各司其責,而不片面追求人員的高學歷。美國國家實驗室的科研人員流動性較高。常因開展大型研究任務的需要,組建研究團隊。項目結束后,團隊解散,研究人員各回原崗位。
目前,我國國家重點實驗室基本套用依托大學的人事制度,很難激發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可以考慮在現有“雙聘”人員形式不變的情況下,對研究人員采用聘用合同制,實現競爭上崗;對行政管理人員和技術支撐人員,注重保證其崗位的穩定性,納入到大學管理人員或教學人員體系,注重形成科學合理的研究人員與技術支撐人員的結構比例;而對于一般服務人員則應以合同雇傭的方式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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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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