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發展“十二五”規劃
(二)總體目標
“一個重點”:全面推進“四位一體”的住房保障舉措,市、區聯手,以區為主,嚴格落實政府責任制,著力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供應力度。
“兩個加大”: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受益面,著力解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問題;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比例,優先滿足廣大市民的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個提高”:進一步推進舊區改造和舊住房綜合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進一步加大節能環保和住宅產業化推進力度,提高住宅建設整體質量;進一步完善住宅物業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住宅物業綜合管理水平。
四、“十二五”住房發展的具體目標和任務
(一)全面推進住房保障工作
1.具體發展目標
“十二五”期間,預計開工建設和籌措各類保障性住房6200萬平方米、約92萬套(間),分別約占新建住宅總面積的50%和總套數的60%左右;包括“十一五”期間開工結轉項目在內,預計新增供應各類保障性住房100萬套(間)左右。
——進一步擴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到“十二五”期末,預計新增租金配租廉租住房家庭及籌措實物配租房源7.5萬(套)戶,累計約15萬(套)戶。不斷加大租金配租和實物配租的力度,確保實現符合條件的廉租申請家庭“應保盡保”,基本解決本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著力推進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制度。預計新開工建設2000萬平方米、新增32萬套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其中,“十二五”前兩年新開工建設1000萬平方米、約16萬套,確保完成2008-2012年的建設目標任務;“十二五”后三年,再新開工建設1000萬平方米、約16萬套。 “十二五”期間,預計新增供應達到預售標準的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2500萬平方米、約40萬套,明顯改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積極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配建、改建、收購和轉化等方式,預計開工建設和籌措公共租賃住房(含單位租賃房)1000萬平方米、約20萬套(間)。規劃期內,預計新增供應達到竣工交付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900萬平方米、約18萬套(間)。有效緩解本市青年職工、引進人才和來滬務工人員等的階段性居住困難。
——進一步加快動遷安置房(限價商品房)建設。計劃開工建設動遷安置房(限價商品房)3200萬平方米、約40萬套;“十二五”期間,預計新增“搭橋”供應(施工進度達到±0.0)2500萬平方米、約35萬套。其中,市屬大基地、就近安置房建設1700萬平方米、“搭橋”供應1500萬平方米、約18.75萬套;區屬項目共建設1500萬平方米, “搭橋”供應1300萬平方米、約16.25萬套。
對上述發展目標,將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本市的實際需求,適時適度優化完善。
2.主要任務
(1)進一步擴大廉租住房受益面
合理放寬廉租住房準入標準,適時調整租金補貼方式,根據租賃對象的收入情況,制定差額補貼辦法,進一步擴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充分發揮區和街道的作用,積極推行實物配租新機制,切實提高實物配租比例。通過配建、改造、收購、轉化和代理經租等方式,大力籌措廉租適用房源,逐步實現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統籌建設、有效銜接。
(2)著力推進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制度
積極調動各方積極性,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措施,加快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供應,確保完成2008-2012年和“十二五”規劃目標。繼續放寬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準入標準,擴大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范圍;進一步完善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輪候供應機制,在繼續加大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力度的同時,抓緊實施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租售轉換等供應新模式,多渠道解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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