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電子商務“十二五”發展規劃
三、主要任務
(一)推動電子商務應用普及和深化
進一步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夯實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基礎。推進大型企業深化電子商務應用,支持企業間業務流程和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基于電子商務的供應鏈協作,增強供應商、企業和客戶在線和實時協作的能力,發展電子采購和電子分銷。支持大型企業自建電子商務平臺或電子商務服務外包,推動平臺與企業內部管理系統的對接和集成。鼓勵中小企業運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開展在線采購、銷售、結算等電子商務應用。鼓勵大中型零售企業創新發展網絡零售,建設線上線下一體化、實體與虛擬相互融合的電子商務零售平臺。積極推進電子商務與亞歐博覽會的緊密結合,逐步打造獨具特色的網上24小時不間斷展示和進行實時交易撮合的永不落幕的網上亞歐博覽會。鼓勵發展網絡零售平臺和社區電子商務。大力發展電子客票、電子貨單。支持和規范團購電子商務發展。鼓勵大型快遞企業依托物流配送網絡發展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有序發展C2C和O2O電子商務。
(二)完善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
1.加快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發展。依托新疆特色資源和區位優勢,借助國內外成功經驗,建設一批有影響力的垂直型電子商務平臺、大宗商品網上交易平臺和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依靠中央對口援疆機制,積極引進若干國內具有影響力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落戶新疆或設立新疆分支機構。完善電子認證體系,為社會提供可靠的電子認證服務,大力推動數字證書、電子印章、電子簽名在電子商務領域的應用。鼓勵金融機構建設在線支付平臺,提供基于互聯網、手機電話、自助終端等設施進行支付的各種電子支付服務;支持非金融機構電子支付企業積極開拓網上支付業務,推動形成多元化的電子支付體系,促進電子支付良性競爭。支持建設一批符合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的物流配送中心,增強對電子商務發展的支撐能力;支持電子商務企業與物流企業數據庫對接,提高快遞、零擔、城市配送企業的電子商務物流服務協同力。
2.建設一批支撐電子商務發展的公共服務平臺。加快電子政務發展,推動電子政務與電子商務融合發展,以政府主導、市場運營方式高起點建設一批支撐我區電子商務后發趕超的公共服務平臺。初期重點建設的公共服務平臺包括:企業信用公共服務平臺、內外貿公共服務平臺、物流公共服務平臺、特色農產品公共服務平臺、旅游公共服務平臺。
3.強化電子商務投融資服務。支持設立電子商務投融資機構,進一步拓寬電子商務投融資渠道,加強對電子商務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的資金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對電子商務企業的信貸支持,擴大電子商務企業貸款抵質押品范圍。建立和加強政府財政資金對發展電子商務的引導和支持作用,形成政府引導性投入與社會資本投入互補的投融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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