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發展“十二五”規劃
第三章 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
一、基本目標
到2015年,建成保護華中地區生態環境的綠色屏障;建成以長江、漢江、清江及三峽水庫、丹江口水庫等水系水體保護為重點,確保三峽工程和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成為永續利用的生態水源保護示范區;逐步建成以生態文化旅游產業為核心,生態型工業、生態型農業以及生態型城鎮及鄉村健康發展的生態經濟體系;努力建成一批國內外知名的生態旅游目的地。
水資源環境保護指標: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85%以上,重要旅游集鎮污水處理率達80%。
生態建設指標:森林覆蓋率達到46%。
生態產業指標: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70%以上;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75%以上;綠色GDP綜合指數達到0.15。
二、生態安全空間格局
(一)生態功能區劃分。
根據區域生態環境敏感性、生態服務功能重要性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方向的差異性等特點,按照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結合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將鄂西圈生態功能區劃分為禁止開發區域、生態型限制開發區域和農業型限制開發區域等3大類。
1.禁止開發區域。
主要包括自然保護區、文化遺產區、自然遺產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和蓄滯洪區,在鄂西圈呈點狀分散分布,基本每個縣(市、區)都有一定面積的禁止區域。其中,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主要分布在恩施州、神農架林區和十堰市等地,蓄滯洪區主要分布在江漢平原,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的分布相對分散。
2.生態型限制開發區域。
主要包括鄂西北秦巴山區生物多樣性功能區(竹山縣、竹溪縣、房縣、保康縣和神農架林區),鄂西南武陵山區森林生態及生物多樣性功能區(利川市、咸豐縣、來鳳縣、宣恩縣、鶴峰縣、建始縣、五峰縣、長陽縣)、鄂西三峽庫區水土保持生態功能區(夷陵區、秭歸縣、興山縣、巴東縣)、南水北調水土保持生態功能區(丹江口市、鄖縣、鄖西縣)。
3.農業型限制開發區域。
主要包括宜襄隨農業生態功能區(谷城縣、南漳縣、宜城市、當陽市、遠安縣和隨縣),江漢水網平原農業生態功能區(沙洋縣、江陵縣、監利縣、枝江市),松滋丘崗平原農業與水土保持生態功能區和荊北崗地農業與水土保持生態功能區(當陽市、鐘祥市、京山縣)。
(二)劃分保護等級。
鄂西圈生態環境保護等級共分為3級,I級為禁止開發、Ⅱ級為生態型限制開發,Ⅲ級為農業型限制開發。
表4-1鄂西圈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保護等級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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