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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演講
2019年5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公開發布。《意見》中涉及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部分,對農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提出了具體要求。
《意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村集體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閑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但同時也明確指出城里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口子不能開,按規劃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則不能突破,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主要原因是,我國土地改革過程中,一直堅持嚴格守住土地所有制的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原則,不能把集體所有制改沒了、耕地改少了、農民利益受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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