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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演講
您好 謝謝您的提問:
現狀:
城市垃圾分類最早始于 1995 年上海市,2000 年,建設部在北京、南京、杭州、廈門等城市進行垃圾分類試點,將垃圾分類收集分為廢紙、塑料、金屬以及有毒有害廢電池等。經過 20 多年來的發展,垃圾分類模式已經作了數次調整,把垃圾分為:有機垃圾、無機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干垃圾、濕垃圾、有害垃圾;廢玻璃、可燃垃圾以及有害垃圾;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等。近年來,各地雖然在城市垃圾分類領域探索出了諸多的寶貴經驗,但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應從收集、運輸到后期進行全過程垃圾分類處理才是嚴格意義上的垃圾分類。從目前的城市垃圾分類現狀來看,普遍存在重視垃圾分類,但在運輸環節考慮成本等因素,又將分類收集起來的垃圾集中混合運輸,導致許多可回收應用的垃圾未得到充分利用而導致巨大資源浪費。
目前我國的生活垃圾分類市場規模大約為600億元
目前國家相關政策:
目前存在的難題:
1、法規約束缺失
目前,垃圾分類領域相繼出臺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辦法》、《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或辦法,但缺少全國層面的專門針對城市垃圾分類管理和監督的基本法律,也缺少相應的行政法規,使得垃圾分類缺少強制約束保障。
2、 物質激勵缺乏
從企業來看,垃圾分類短期會增加經濟成本,也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為了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企業往往對垃圾分類的制度執行積極性不高。從個人來看,全國許多城市對居民的垃圾收取處理費,對于實行垃圾分類的居民也沒有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對于隨意混合丟棄的城市垃圾也沒有給予相應的物質懲罰,導致居民個人對于城市垃圾分類的動力不足、積極性不高。
3、分類知識匱乏
從城市垃圾的分類回收處理現狀來看,普遍存在垃圾分類意識薄弱,對于城市垃圾分類的知識掌握不足,把垃圾分類認為是政府部門的職責,與其無關。雖然市民的環保意識逐漸增強,也逐漸參與到城市垃圾分類回收處理事業中,但由于缺乏相應的垃圾分類專業知識,錯誤分類的現象較為普遍,導致垃圾分類效果不夠理想。
解決辦法:
1、 完善政策法規
鑒于目前缺少全國統一的城市垃圾分類標準和法律規范,應盡快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并進一步完善《固體廢棄物管理條例》有關城市垃圾分類的相關規定,為市民垃圾分類提供科學的指引,并與地方性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做好銜接,逐漸構建符合我國城市垃圾處理需要的法律法規體系,為城市垃圾分類回收處理提供強有力法規保障。
2、加大激勵力度
城市垃圾分類回收處理需要社會廣泛參與,通過物質激勵來引導企業和市民積極自覺地投入到垃圾分類回收處理中來。其中,從稅收減免、項目審批等鼓勵企業加大垃圾的分類及回收利用;從經濟獎勵或發放征收的垃圾處理費等形式鼓勵廣大市民自覺參與到垃圾分類回收處理。
3、全程分類回收
要從垃圾的投放、收運和處理等全過程做好分類回收處理。(1)分類投放。以生活垃圾為例,從垃圾分類試點城市來看,分類投放均采取了"大分流、小分類"的分類模式,即,將生活垃圾分類裝修垃圾、餐廚垃圾、大件垃圾、枯枝落葉等大分流,再設置相應的小分類,如廢舊衣物回收點、電子廢棄物回收點等。(2)分類收運。在傳統的收運系統中,將分類出來的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以及廚余垃圾等配置相應的專用車輛進行分類收運,并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分類垃圾自動稱重、采集和實時上傳等功能。(3)分類處理。即,在分類收儲的垃圾采取分類處理,目前主要的處理技術為焚燒、填埋和堆肥處理等。
4、普及環保知識
城市垃圾分類回收處理離不開全體市民的共同參與,同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加強環保知識宣傳和教育,從適齡兒童抓起,從小樹立正確的環保理念,掌握基本的垃圾分類知識,增強垃圾分類的行動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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