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8~2015年)
3.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
近年來,北京市大力開展礦山環境調查評價和恢復治理工作,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市2005年開始推進礦山環境調查與評估工作,對土地破壞、廢渣積存、塌陷坑、地裂縫、山體滑坡、不均勻沉降等礦山環境問題進行了具體翔實的調查,并于2006年開展完成了砂石坑調查工作。
2006年啟動了北京市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研究工作,積極探索建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補償制度。
在礦山環境調查評估基礎上,北京市大力實施礦山環境治理項目,到2007年底,獲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批準的項目共計28個,批復資金總額達7380萬元,其中16個項目完成并通過驗收,12個項目在2008年底完成。已完成的礦山環境治理項目總的治理面積達2萬余畝,在環境、經濟和社會效益方面均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注:2007年北京市開展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9個項目,由于實施時間均在2008年,未統計入此表。
(三)首輪礦產資源規劃實施情況評估
自首輪規劃實施以來,北京市在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以及礦業權市場建設等方面嚴格執行規劃,基本完成了規劃預定的階段性目標任務,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促進了礦業經濟科學發展。
根據北京城市功能定位,首先明確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必須優先服從、服務于首都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需要。按照“控制總量、調整結構、提高質量、增加效益、減少污染”的方針,對煤炭、鐵礦、非金屬礦產和地下水等限制性礦產進行開采總量控制,逐步壓減礦山總數,除地熱資源以外,其他限制性開采礦產基本上沒有新發采礦許可證,建筑用砂石、磚瓦用粘土、金礦全面實現禁采。礦產資源整合取得明顯成效,禁采區內礦山基本上全部關閉,煤炭、鐵礦、石灰巖等礦種大中型礦山比例明顯提高,地熱和礦泉水資源實現了保護性限量開采。2007年全市礦山總數比2000年減少了1455個,減幅達83%。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得到明顯加強。大力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建立和完善了市政府領導下的相關部門聯動機制、查處礦產資源違法案件快速反應機制以及社會監督機制,嚴厲打擊了無證開采、越界開采、亂采濫挖以及破壞生態環境等違法行為。
1、凡本網注明“來源:***(非前瞻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征稿啟事:
為了更好的發揮前瞻網資訊平臺價值,促進諸位自身發展以及業務拓展,更好地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服務,前瞻網誠征各類稿件,歡迎有實力機構、研究員、行業分析師、專家來稿。(查看征稿詳細)
網友評論
0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