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產業發展規劃(2010—2015)
(五)加強文化人才培養。
1.大力培養引進文化人才。適應文化產業發展的要求,切實加強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才隊伍的綜合素質。加強文化領域領軍人物和各類高層次專門人才的引進,推進理論、新聞、出版、文藝和文化經營管理等“五個一批”人才工程建設,努力造就一批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的文化人才。依托浙江大學、中國美院、浙江傳媒學院、浙江工業大學等高校師資科研力量,探索產學研一體化人才培養機制。開設文化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班,培養一批熟悉市場經濟規律,懂經營、善管理的文化人才。實施文化高端人才引進計劃,注重吸引財經、金融、科技等領域的優秀人才和海外創意、設計、研發、管理等高端人才進入文化產業領域。
2.健全文化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培養選拔機制,創新培養方式,通過高校聯合辦學、定向培養、在職進修培訓、實踐鍛煉等多種途徑,培養高層次文化人才。健全人才使用、流動機制,采取簽約、項目合作、技術入股等多種方式,鼓勵以崗位聘任、項目聘任等多種方式集聚文化人才。加大對民營文化企業優秀人才的政策傾斜,著重在戶口檔案轉入、經濟適用房購置等領域設立綠色通道。梳理和完善全省現有文化人才相關優惠政策,形成人才政策洼地。
(六)擴大文化對外貿易。
1.鼓勵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充分挖掘和利用全省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努力培育一批戲劇、音樂、舞蹈、動漫、民間工藝、版權貿易等領域的,具有浙江特色的對外文化精品項目,參與國際文化市場競爭,擴大出口貿易。加強與周邊省市的文化交流合作,積極參與長三角文化產業發展。推動全省出版業積極參與“中國圖書推廣計劃”,加強與境外出版機構的合作,擴大浙版出版物出口和版權輸出。培育一批出版、發行、影視、演藝等領域的外向型骨干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培育一批對外文化中介機構,發展一批文化營銷企業,積極開展國際市場調研、咨詢和營銷業務。
2.鼓勵文化企業“走出去”。建立健全政府有關部門之間、各文化行業之間的指導協調機制,理順管理領域各條塊與文化“走出去”整體戰略之間的關系。樹立現代營銷理念,把握國際市場規則,優化出口區位選擇,充分利用各類國際性文化博覽會、影視節、出版物展銷等活動,構建國際營銷網絡,做好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推介和營銷。發展文化營銷企業,鼓勵與培育對外文化中介機構大力開展國際市場調研、咨詢和營銷業務,為文化“走出去”提供信息、人才和服務支撐。鼓勵重點文化出口企業積極開展跨國經營,在境外投資、注冊公司,發展海外俱樂部會員,加入海外相關協會,委托國際代理,與國際知名文化公司開展合資合作等,不斷鞏固與拓展國際文化市場。認真貫徹《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5〕20號)等,以服務貿易專項資金為導向,引導和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更多地“走出去”。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文化出口領域,鼓勵兼并重組,推動文化出口企業管理創新,提升國際競爭力。在項目審批、內容審查等部門審批程序上,采取“內外有別”的管理模式,更加便利、透明、高效地為企業服務,在輸出我國核心文化價值的同時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在海關通關、人員出境、外匯匯出等方面,制訂符合文化出口企業特點的便利措施,不斷為文化出口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大力支持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持之以恒地打造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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