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大產業發展總體規劃(2011-2015年)
七、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長擔任組長的市推進十大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并從相關部門抽調專人組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十大產業辦),作為市委、市政府推進十大產業發展的統籌協調和考核指導機構。各區、縣(市)和市各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能,進一步落實責任,加大推進力度,市區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全市上下發展十大產業的合力。
2.突出規劃引領。本規劃是“十二五”期間我市十大產業發展的指導性文件和行動綱領,必須突出規劃先行,保障規劃的實施效力。抓緊細化完善各產業專項規劃,并加強和總體規劃的銜接,保持和總體規劃在發展目標、發展重點等方面的一致性,形成“1+10”的完整規劃體系。同時,以規劃為指導,制定行動計劃和年度實施計劃,量化分解目標任務,落實到企業、項目、地塊和人。加快制定各區、縣(市)十大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各產業專項規劃,通過深化、細化、具體化,抓好規劃落實。
3.營造良好氛圍。加強對外宣傳,充分利用報紙、電視、電臺、網絡等宣傳媒體,舉辦有影響力的產業論壇、展覽會,全方位、多形式宣傳十大產業發展的思路、規劃、政策和成效,營造全市上下關心、支持、參與十大產業發展的濃厚氛圍。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服務企業、服務基層的“雙服務”意識,簡化審批程序和環節,深化投資項目審批代辦制,切實提高服務質量,優化服務環境,為十大產業加快發展共同努力。
(二)強化政策保障。
1.財政政策。對我市現有的產業政策、資金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優化整合,突出重點,抓緊出臺財政扶持十大產業發展實施意見,集中政策資金向十大產業發展傾斜。“十二五”期間,通過整合、新增,市本級及區、縣(市)共安排200億元財政資金用于十大產業的發展。在資金使用上,重點投向十大產業的“五個一批”,突出產業升級、技術創新、公共平臺建設等,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優先支持帶動產業發展全局、引領未來發展方向的重大創新類攻關項目;采用“一事一議”的政策,支持示范帶動作用強的重大項目盡快形成產業標桿;減少對一般性項目的資助,避免資金效益弱化。制定完善促進十大產業發展的財稅支持政策。努力提高政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高效的政策效應跟蹤評估體系和政策服務體系,指導企業和基層用足用好各項扶持政策。除對企業的扶持政策外,加快出臺對區、縣(市)發展十大產業的相關政策。
2.創業政策。大力實施“青藍計劃”,縮短科技成果產業化過程,成為十大產業加快發展的重要抓手。鼓勵和扶持高校教師與科研院所專家通過帶技術、帶專利、帶項目、帶團隊等形式在杭創業,在注冊、經營場所、啟動資金、貸款、稅費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辦好“杭州知識市場”,為尚未成為“知識產權”的好點子和好想法提供交流和交易平臺,鼓勵更多的知識產品走向市場,激發創新創業的積極性。
3.土地政策。開展十大產業土地保障機制研究,努力爭取國家和省的支持,多渠道爭取用地指標,新增建設用地計劃重點向十大產業傾斜,優先保障十大產業重點項目的用地。推進標準廠房建設,開展對空余或閑置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地資源挖潛節地行動,緩解用地緊張矛盾,拓展十大產業發展空間。加大對采用拆建、翻建、廠房加層等措施利用原工業用地的“零增地”技術改造項目的扶持力度。將十大產業建設項目用地列為重點項目,實行特事特辦,進入綠色通道,加快用地審批辦理。
4.其他政策。研究制定十大產業發展導向目錄,明確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關鍵技術和主導產品,同時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形成配套完善、操作性強的產業政策體系;研究制定科技政策,鼓勵企業加大研發創新投入,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積極建設研發中心、科技孵化器等;研究制定招商引資政策,加大十大產業招商工作力度,加大十大產業招商的考核權重;研究制定名牌、商標、技術標準政策,鼓勵十大產業領域的企業積極申報名牌產品、馳名商標,積極參與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研制;研究制定產業活動政策,鼓勵舉辦有全國影響力的產業論壇、展覽會和研討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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