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規劃
第三章 空間布局體系
第一節 總體空間布局
第十八條 空間布局結構
按照“延伸兩翼、對接兩洲;拓展一線、兩岸四地;縱深推進、連片發展、和諧平安、服務全局”的基本態勢要求,協調城市間相互關系,優化區域空間布局。構建“兩點、一線、四軸”的城市群空間布局結構,實現海峽西岸城市群空間整合和協調發展,增強服務全國發展大局的能力。
第十九條 “兩點”:區域經濟發展高地
構建福州大都市區和廈泉漳大都市區,形成引領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和輻射帶動粵東、浙南和江西等周邊地區的兩大經濟高地。
強化福州省會中心城市的重心輻射作用,推進平潭島開發,整合閩侯、長樂、連江、羅源,福清,構建福州大都市區,拓展福州發展空間,提升服務全局的文化、教育、科技創新、金融、行政、現代商務和兩岸交流合作等綜合職能。
進一步發揮廈門經濟特區龍頭帶動作用和泉州創業型城市的支撐帶動作用,增強漳州的輻射帶動能力,強化三市的分工、合作和協調,構建廈泉漳大都市區,提升參與國際競爭和兩岸合作的能力。
第二十條 “一線”:沿海城鎮密集地帶
由福州、寧德、莆田、廈門、泉州和漳州六個城市及周邊城鎮組成,北聯浙南溫(州)臺(州)地區、南接粵東潮汕地區的城市密集地帶。是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的核心區域。
應強化沿海高速公路、鐵路、城際軌道等綜合交通走廊建設,優化港口和機場布局,加強城市聯系,引導促進城市分工合作,加快推進沿海條件較好的城鎮和灣區的發展。加強灣區資源的保護和利用,推進濱海資源有序開發。
第二十一條 “四軸”:城鎮、產業發展聚合軸
以復合型快速交通通道為依托,以城市和產業園區為主體,構筑城鎮和產業發展聚合軸,拓展沿海一線的輻射帶動,整合區域城鎮和產業發展空間,提升區域整體發展水平。
“南(平)三(明)龍(巖)發展軸”縱貫福建省西部區域,重點依托松溪-武平高速公路和杭閩廣鐵路等交通通道,帶動松溪、建甌、南平、沙縣、永安、三明、漳平、龍巖、永定等城市的發展,向北對接浙南、向南對接粵東地區。
“福(州)武(夷山)發展軸”橫貫福建省北部區域,重點依托京臺高速鐵路、京臺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帶動長樂機場周邊和長樂、福州市區、閩侯、古田、建甌、建陽、武夷山等城市的發展,輻射贛東北地區,聯系鷹潭上饒-合肥都市圈。
“中部(三明至泉州、莆田)發展軸”橫貫福建省中部區域,呈“人”字形格局,連接福建沿海和江西南昌地區。重點依托向莆鐵路和廈沙、泉南、福銀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帶動福建省中部的安溪、永春、德化、大田、將樂、泰寧、閩清、尤溪等城市的發展,輻射贛東、贛北地區,聯系昌九城市群-武漢都市圈。
“廈(門)龍(巖)發展軸”橫貫福建省南部區域,主要依托贛龍廈鐵路、廈蓉高速公路等,帶動廈門、漳州、龍巖、連城、長汀等城市的發展,輻射贛南地區,聯系贛南-長株潭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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