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老去 中國唱片業邁到了產業的盡頭
由于全國各地出現不少唱片公司,產品類目增多,經銷商在資金流上無法配合。1986年開始,唱片公司與經銷商的合作模式從原先的購銷變成了代銷,也就是說,經銷商可以賒賬提貨了,而且賣不掉的可以退貨。這對唱片公司的計劃與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賴說:“有些公司的退貨率能控制在10%,有些是在20%,還有些甚至高達40%。”事實上,這一改變增加了唱片公司的風險。日后看來,這也成為許多唱片公司迅速倒閉最直接的原因之一。
或許是因為市場的壓力,或許是因為如李海鷹所說的“‘扒’別人的歌沒成就感”,1986年也是中國內地原創流行音樂爆發的一年。這一年,太平洋推出專輯《為我們驕傲》,實驗性地收錄了包括李海鷹在內的7首本地原創歌曲。此外,為紀念世界和平年,百名歌星演唱的《讓世界充滿愛》,以及崔健的《一無所有》都讓中國人沸騰了起來。
在緊接著的1987年,唱片業又遇到了一個產業高峰。到1989年,太平洋成立10周年時,全國已經有300多家音像出版單位、數百家復制生產廠家、10余萬家銷售商。
雖然競爭對手在不斷地增加,但20世紀90年代前盈利始終不是唱片公司的問題。
1987年,太平洋影音搬入現在所在的大樓。這座大樓擁有產業鏈的全套設備。“一個歌手進門,不用出門,就可以完成盒帶的全部制作。”賴秀薇說,“那時候太平洋單單編輯就有30多人,錄音棚每天24個小時不間斷錄音,一個人平均3天出一張專輯,那時的出版量是非常大的!”20多年后的現在,整個太平洋公司只有50個員工。
進入20世紀90年代,唱片業似乎迎來了它的鼎盛時期。唱片公司的明星制以及全國媒體娛樂版面的出現極大地促進了當時唱片的銷量。
鋪天蓋地的歌手海報、貼紙、卡帶席卷內地,能數得上名字的歌手如過江之鯽。內地出現了毛寧、楊鈺瑩、黃格選、陳明、林依輪等一批有特點的歌手,大街小巷的音箱里回響的都是他們的歌聲。
環球唱片公司、滾石唱片公司、華納唱片公司等大牌唱片公司也相繼進入內地。香港的天王天后們在內地掀起一陣追星熱潮:張國榮和譚詠麟兩位樂壇老將,張學友、郭富城、劉德華、黎明“四大天王”,還有葉倩文、林憶蓮、任賢齊等風格不同的歌星,成為那個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明星。
中國的樂壇在那一時期呈現出百花齊放的盛況。這些歌手在當時都有一批固定的歌迷,一旦有新專輯發行、演唱會舉行,歌迷們都會給予極高的熱情支持。
與太平洋一墻之隔的東方賓館也見證了那個時期唱片業的輝煌。當時太平洋、新時代、白天鵝和珠海灣仔組成南方音像集團,每年三次在東方賓館舉辦訂貨會。“那是很震撼的場面。每次訂貨一個品種都是1000箱的量。一個品種幾十萬盒不在話下。每一個的追加量都在10萬級。”賴秀薇回憶。
然而到了20世紀90年代中期,唱片的銷量突然直轉而下。從1996年起,中國內地的唱片銷售量每年都以40%左右的份額下降。
追究原因,翻版和盜版是這一輪大幅下降的“罪魁禍首”。
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交界時,唱片公司紛紛從盒帶向CD轉型,卡帶慢慢退出市場。除去音質和存儲能力的提高外,這一次技術的變更從某種程度上也大大降低了翻版和盜版的門檻。卡帶運用的是模擬技術,CD運用的是數字技術。卡帶的翻錄會造成音質的大幅下降,而CD的翻錄對音質的損傷則低于卡帶。
由于一直以來對版權的不重視,缺少法律屏障的唱片公司在技術革新面前顯得軟弱無力。到1999年時,整個唱片市場因翻版和盜版的侵蝕已初現衰敗的景象。
這一年,李海鷹把家搬到了北京。雖然走出這一步的直接原因是做了姜文《鬼子來了》這部戲的音樂,但他不否認這也與廣州的音樂氛圍多少有些關系。
20世紀90年代中期,央視已經放開對娛樂與流行文化的限制,各種排行榜、MV、明星層出不窮,人們不再“通過廣州看港臺”。而2000年前后,各種大型流行音樂晚會如“同一首歌”、“中華情”,在央視遍地開花,各種題材的電視劇也迅速繁榮昌盛。去北京,上央視,最好還上回春晚,成為歌手走紅的主要渠道。電視取代唱片公司成為了音樂人新的歸宿。
在這段時期里,絕大多數音樂人的成就始終無法超越當年,有人轉行,有人逐漸被人遺忘。李海鷹則順應形勢做起了電視劇及晚會歌曲專業戶。
從唱片公司到電視劇、晚會,如果仔細觀察,你會發現,中國音樂創作人與其雇傭者之間的關系,大多是干一票算一票的形式。這種散漫、一次性的合作關系的形成與版權制度不完善有直接關系。因為日后的版權得不到保障,原創者往往抱著“賺一票就走”的心態。與此同時,這種關系的形成也大大減低了音樂原創者制作精品的積極性。在以后互聯網大行其道之時,它更顯示出消極的作用。
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的這15年,堪稱中國流行音樂輝煌浪漫的15年,無數資金如洪水般涌入樂壇,把唱片業捧成一輪紅日,無數才子佳人紛紛闖蕩樂壇,希望能夠一曲成名。
令人惋惜的是,在唱片業的黃金時期,整個行業始終沒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保護體系。造成這個結果,既有唱片公司自身缺乏版權“基因”的原因,也有政府管理上不可推卸的責任。國內的版權事業起步比較晚,1990年9月著作權法頒布,1991年6月開始實施,直到1998年9月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才正式成立,1999年才有首例由法院強制執行的著作權行政處罰案。在音像制品管理上,中國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是文化部、廣電總局和新聞出版署三駕馬車同時監管。而多重監管往往導致的便是互相推諉、無人問津。
也是在1999年,賴秀薇從惠州夏里巴調任廣州太平洋。雖已有心理準備,但她仍未料到,即將面對的是一個迅速衰退的市場。
“音樂還活著”
如果不是有人帶路,很難想象在廣州機場路如此龐大的化妝品市場里,還隱藏著中國目前唯一的音像品批發市場—廣東音像批發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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