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
1.加快推進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繼續保持運輸、旅游服務貿易等傳統服務貿易規模,進一步加快計算機和信息服務、金融、專有權使用費、文化、教育、體育、醫療保健、專業服務等新興服務貿易發展。積極承接高附加值、低資源消耗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打造接包、發包、分包和轉包業務集聚的服務外包中心城市。推動國際高新產業技術交易進口與出口相結合,辦好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打造我國高新技術和產業技術進口及成熟工業化技術出口的平臺。
專欄15服務貿易
服務貿易是跨境進行服務交易的商業活動,服務外包是服務貿易的重要形式,包括信息技術外包、業務流程外包和知識流程外包。上海作為國家首批服務外包示范城市之一,將大力發展信息技術外包中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外包,業務流程外包中的金融服務外包、供應鏈管理服務外包、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知識流程外包中的醫藥研發服務外包和創意設計服務外包,提高業務流程外包和知識流程外包在服務外包中的比重。
2.吸引國內外知名企業和機構。鼓勵國內外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運營中心、采購中心等企業總部和知名服務業企業落戶上海,以上海為節點進行全國和全球資源配置。穩步擴大金融、航運、物流、商務服務等服務業開放,穩妥引導外商投資教育、文化、醫療、體育、家政服務等服務業領域,更加注重引進先進技術、優秀人才、先進服務理念和管理經驗、新型業態和服務模式。集聚國際性行業協會和國際性組織等各類功能性機構,積極開展服務業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提升本市服務業在全球市場的參與度和影響力。
3.深化與港澳臺服務業合作。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EPA),主動加強同香港支柱產業和優勢產業合作,在金融、海港空港、旅游會展等領域合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在教育、醫療、檢測認證、創新科技和文化創意等領域的投資合作。落實《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推進服務業領域合作,支持臺資服務業企業在滬發展和提升能級。
4.促進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支持企業進行境外戰略性投資,開展海外并購和重組,設立海外研發中心,建立完善國際市場營銷網絡。積極探索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鼓勵企業參與國際知名的服務聯盟,主動發起設立跨國企業聯盟,參加大型國際專業會展。推動金融機構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各種形式的金融服務,鼓勵中介機構為本土企業境外投資提供戰略、管理、法律、風險評估和信息等咨詢。推動上海成為全國境外投資服務平臺。
專欄16總部經濟
總部經濟在產業帶動、技術創新和人才集聚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明確提出,鼓勵跨國公司在上海設立地區總部,鼓勵在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進一步集聚實體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促進經濟轉型發展。“十二五”期間,上海將營造更加開放和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打造上海總部經濟的品牌,集聚國內外各類企業總部,確保上海在發展總部經濟方面始終保持全國領先的地位,將上海建設成為全國乃至亞太地區公共服務一流、綜合配套完善的最有吸引力的總部經濟集聚地區。
5.支持企業加快拓展國內市場。加強企業對外投資服務,支持“兩頭在滬”生產在內地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發展,鼓勵龍頭企業在外省市設立分支機構,通過品牌輸出、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知識產權投資等方式,開展跨區域經營。鼓勵服務業龍頭企業,組建跨區域的產業或技術聯盟,開拓國內市場。支持各類中小服務業企業,通過組建企業聯盟等方式,承接大額業務或重大項目。
6.營造符合國際慣例的投資貿易環境。積極承接國際服務業轉移,爭取率先試點開放更多服務業領域。發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深化國際貿易結算中心外匯管理試點,爭取開展離境退稅政策試點。參照國際慣例,對境內企業海外投資和外資企業來滬發展給予項目審批、外匯管理、出入境等方面的政策便利。
(三)推動技術制度創新
1.加大技術創新力度。積極支持各類服務業創新創業孵化器發展,加快各類服務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動服務業共性技術研發、系統集成和推廣應用。加大研發投入力度,深化產學研合作,以滿足市場需求和加快服務集成為重點進行各類技術創新,努力掌握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技術創新,給予獎勵或稅收減免等政策支持。
2.積極創新服務模式。廣泛應用自動識別、智能傳感、空間信息等新技術,通過知識、管理和流程創新,發展各種新興服務和新型業態,努力滿足市場需求,提供高質量、差異化的專業服務。對服務業企業的模式創新,給予工商登記、市場準入、項目審批和專項資金的支持。
專欄17國家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示范城市試點
上海作為首批7個國家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示范城市之一,將在生產性服務業、新興服務業和科技服務業等重點領域,通過不斷提高服務科技應用創新能力,推動服務集群,加強技術集成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催生服務新業態,形成現代服務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發展體系,構建5個具有特色行業服務的服務創新聯盟,建設10個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示范園區。
3.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加快支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創新,支持金融機構提供針對服務業企業的企業債、并購貸款、小額貸款、股權質押、服務貿易出口信貸等產品,鼓勵金融機構發展消費貸款業務,拓寬服務業企業融資渠道。在放大政府資金引導作用的同時,推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服務業的投資力度。
4.創新政府財政扶持方式。完善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加大市、區縣兩級財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服務業發展引導基金,綜合運用資本金注入、融資擔保、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和獎勵等多種方式,增加對人才培養、研發設計、技術引進、國際市場開拓、新興服務業孵化器等方面的“軟投入”。在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實施高技術服務業專項工程。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將信息管理、研究咨詢、業務培訓、會議服務、投資促進、檢驗檢測等各類服務納入政府采購范圍。
5.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鼓勵各類院校和社會培訓機構,完善學科專業建設,與服務業企業聯合建立實訓基地,積極培育各類服務業緊缺專業人才。引入國際知名的職業資格證書培訓項目,組織實施服務人才能力培訓工程,加強服務業專業人才的再培訓和再教育。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培育、引進各類服務業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探索適合新興服務業各類人才發展的激勵機制。
6.創新規劃土地管理政策。優化用地結構,提高服務業用地比例,對鼓勵發展的服務業在供地安排上給予優先支持。對重點支持的服務業項目用地,在周邊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適當提高開發建設強度。支持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單位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和土地資源,興辦信息服務、文化創意、科技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土地用途和使用權可暫不變更。
專欄18智慧城市
深入實施信息化領先發展和帶動戰略,積極創建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主要特征的面向未來的智慧城市,著力構建國際水平的“寬帶、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礎設施體系、便捷高效的信息感知和智能應用體系、創新活躍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體系、可信可靠的區域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努力把上海打造成為國內通信質量、網絡帶寬、綜合服務最具競爭力的城市,促進信息技術在服務業各領域的廣泛滲透和應用,為上海服務經濟發展提供重要基礎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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