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數字出版“十二五”規劃
五、“十二五”時期上海加快發展數字出版產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實施規劃
切實加強政府對數字出版產業的領導,始終堅持社會效益第一是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根本原則。要著眼于數字出版產業在上海創新型城市建設、促進經濟轉型發展的強大推動作用和貫徹實施國家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及低碳環保戰略中的巨大作用,切實按照規劃目標和任務,精心實施。針對數字出版業態新、發展快、變化多的特性,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跟蹤、分析、預測和評估,適時調整,力求規劃實時緊扣產業發展熱點和關鍵,始終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適應,推動產業快速健康發展。
(二)加強部市合作,部門聯手,市、區縣聯動
依托“部市合作”機制,積極向新聞出版總署爭取相關政策支持在上海先行先試,充分利用部市合作上海方面成員單位的統籌協調機制,整合各方資源,在加快調結構、促轉型,推進數字出版內容投送平臺建設,吸引重大項目、龍頭企業落戶,鼓勵核心技術研發和數字出版人才培訓基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各個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推動。依托張江基地和虹口園區的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區縣聯動機制,整合市、區縣兩級資源,發揮區域優勢,體現區域特色,建立標桿,輻射周邊,進而立體有致地全面推動上海數字出版產業高地建設。
(三)完善數字出版政策體系,加強政策引導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導向相結合、重點突破與整體推進相結合、傳統媒體升級改造與新興數字媒體發展相結合的原則,完善上海數字出版產業政策體系,加強對傳統媒體數字化轉型、企業自主研發、產業園區集聚、重點產品推廣、企業人才建設、企業“走出去”等,在稅收、信貸、投融資等方面予以扶持。加強財稅政策聚焦,完善多元投融資體系。鼓勵市宣傳文化專項資金、市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市科技專項資金繼續按照有關規定對本市數字出版優秀項目予以支持。符合《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上海市自主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數字出版重點項目,按照規定,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完善企業主體的多元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對數字出版重點項目和企業的信貸支持,推動金融產品和業務創新,進一步完善數字出版產業的融資渠道。
(四)強化科技創新,突出試點示范,探索新型商業模式
聚焦數字出版核心技術研發和創新,推進相關技術、應用的行業標準研究,加大對創新成果轉化的扶持力度。根據區域特色、領域特點和基礎條件,大力推進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示范應用,發揮帶動和輻射作用。探索符合市場需求的數字出版新型商業模式,開發創作導向正確、群眾喜聞樂見的數字出版內容產品,創造新的用戶需求和市場渠道,培育和吸引消費者,從而改善整個數字出版產業鏈。
(五)支持成立數字出版行業協會,促進產業上下游協調發展
支持數字出版企業發起成立上海數字出版行業協會,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合作對接,探索建立數字出版企業間、行業間交流協作機制;研究制定行業準則和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產業發展環境;發揮溝通、協調和凝聚作用,組織數字出版內容提供商、設備制造商、技術提供商和渠道運營商以及相關院校、科研機構等,共同針對產業熱點、要點、難點,研究符合產業發展規律的市場規則,協助政府部門探索數字出版未來發展路徑。
(六)建立和完善數字版權保護體系
一是積極開展合法使用數字版權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版權意識;二是完善數字版權交易體系建設,支持上海版權交易中心以及上海版權交易平臺項目建設,制定政策鼓勵企業登記數字版權,降低版權交易成本,提升版權交易活躍性,力爭在上海建設國家版權貿易基地;三是增強版權服務,提高合法使用版權的便捷性和專業性;四是把數字網絡領域列為打擊盜版專項執法重點;五是提升版權保護、監管的技術能力,鼓勵企業研發數字版權保護技術,加快網絡出版內容監管平臺的立項建設。
(七)完善政府服務
進一步強化政府服務意識,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數字出版產業的統計調查方法,研究符合產業發展新趨勢的統計指標,加強統計資料的時效性、完整性、準確性,推動數字出版統計調查信息的共享。建立新聞出版總署-上海市政府部市合作會議領導小組上海成員單位例會制度,統籌協調解決上海數字出版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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