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太陽能光伏產業發展規劃(2011-2015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自治區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下建立新疆光伏新能源產業及光電應用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制定新疆光伏產業中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加強對光伏企業的指導、協調、服務與管理。解決產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推動光伏產業跨越式發展。
(二)完善規劃保障體系。把光伏產業納入自治區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加快制訂光伏新能源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新農村光伏技術推廣應用規劃、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發展規劃,荒漠光伏并網電站建設規劃,以及光伏產業人才培養規劃,形成促進產業發展的合力與動力。
(三)提高電網接納光伏發電的能力。依托新疆與西北、華中的超高壓和特高壓電網“疆電外送”工程,在保障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按照國家“節能發電調度辦法”優先調度電網覆蓋范圍內符合并網技術標準的光伏發電上網電量,保障光伏發電項目按期投產和安全可靠運行。
(四)落實國家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按照資源環境、經濟條件、應用方式進行分類,制定不同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補貼政策。自治區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補貼光伏電站上網電價。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加大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在自治區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中設立太陽能光伏產業發展扶持資金,專項用于扶持光伏產業的技術創新和光伏產品的推廣應用,重點實驗室建設,以及列入國家和自治區的重點光伏發電示范工程項目。
(六)落實稅收、金融、政府采購及用地等各項優惠政策。對光伏企業進口生產和研發所需的關鍵設備,按國家規定減免關稅。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經認定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嚴禁占用耕地,對于大型荒漠電站使用戈壁荒灘建設的,可按國家和自治區新出臺的用地優惠政策執行。具體各項優惠按照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意見》(新黨發〔2011〕17號)明確的政策措施執行。
(七)加大引進戰略投資和推動創新創業。充分利用我區的區位優勢,創新招商方式,建立和完善招商信息機制,認真做好內地電子信息戰略投資的引導、轉移和承接地工作。重點加強區內外技術合作與智力引進工作,引導和鼓勵國內外大企業大集團在新疆建立太陽能光伏產品生產、研發和服務中心,實施“龍頭”帶動戰略,搭建“東西聯合”和“東聯西出”創業創新平臺,推動太陽能光伏制造與集成企業“走出去”,開拓中西南亞市場。
(八)加強光伏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區內大學、研究院所和企業技術中心等現有研發力量,建立產學研用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和激勵機制。支持大專院校圍繞產業發展設立相關專業,培養光伏發電技術研發、工程技術和管理復合型人才。積極推動大中專院校建立光伏實訓基地。
1、凡本網注明“來源:***(非前瞻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征稿啟事:
為了更好的發揮前瞻網資訊平臺價值,促進諸位自身發展以及業務拓展,更好地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服務,前瞻網誠征各類稿件,歡迎有實力機構、研究員、行業分析師、專家來稿。(查看征稿詳細)
網友評論
0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