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改革創新“十二五”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天津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實現新的更大發展的關鍵時期,是加快推進金融改革創新發展的關鍵時期。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實現天津城市定位和濱海新區功能定位,將天津濱海新區建成中國經濟增長第三極,按照科學審慎、風險可控原則,搞好金融改革創新,推動金融業全面、快速、持續發展,在總結“十一五”時期天津金融改革創新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天津金融改革創新“十二五”規劃。
一、天津金融改革創新取得重大成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金融改革創新工作,把金融改革創新作為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首要任務,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和指導下,堅持科學審慎和風險可控原則,在金融企業、金融業務、金融市場、金融開放等方面先行先試,在體制機制方面改革創新。多次召開全市金融工作會議,部署金融改革創新工作,明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堅持完善金融服務體系和增強金融服務功能相結合,堅持金融改革創新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堅持金融業發展和金融風險防范相結合,相繼制定實施15類60余個文件,營造良好的商務環境和政策環境,有力地促進了金融改革創新和金融業發展。
(一)基本完成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金融創新專項方案的主要任務。我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戰略部署,緊密結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天津城市定位和濱海新區功能定位,全面實施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和金融改革創新專項方案,完成了兩批共四十項金融改革創新重點工作計劃,以項目為抓手,集中全市力量,推動金融業在重點突破中實現整體推進,建設與北方經濟中心和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相適應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和全國金融改革創新基地。
(二)“十一五”時期天津金融改革創新取得重大成果。初步建立了以傳統金融為基礎、以現代金融為主干的多元化金融機構服務體系,創業風險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物權投資基金和對沖基金等私募基金服務體系,科技金融、農村金融、消費金融、航運金融和商貿金融等產業金融服務體系,權益類場外交易市場和商品類現貨要素市場等交易所市場體系,以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等為特色的外匯改革創新體系,以及以政策規劃引領、商務環境營造、金融集聚區開發建設等為支撐的金融發展環境體系。
(三)金融業作為現代經濟核心的地位和作用不斷顯現。2006年至2011年,全市金融機構由95家增加到844家,金融從業人員由8.07萬人增加到12.54萬人;銀行業存款余額由6090億元增至17587億元,貸款余額由4722億元增至15925億元,總資產由7534億元增至28100億元,分別增長188%、237%和275%;金融業增加值由147億元增至702億元,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由3.8%升至6.3%;2011年底,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41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8%;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凈利潤374億元,比上年增長40%。保險業保費收入由91億元增加到211億元,增長233%。證券業總資產271億元,凈資產52億元,管理客戶資產1595億元。融資租賃業務合同余額超過2200億元,占全國的四分之一。
我市金融改革創新存在的差距和問題。一是金融資源集中集約集聚程度不夠,金融業總體規模較小。金融資源的配比結構不夠均衡合理,直接融資規模全國占比、資產證券化率等指標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二是金融的引領示范輻射帶動作用發揮不夠,缺少面向全國的金融市場,新型機構均處于成長初期,體系化、產業化仍需相對較長的培育過程。三是經濟與金融良性互動程度不夠,民間資本參與金融發展的動力不足。市場主體的市場競爭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不足,地方金融法人機構起步晚,規模小,治理不夠規范,創新能力不強,資本補充能力不足。四是金融發展環境尚需優化,地方金融監管調控能力有待提高,金融中介服務業不夠發達,人才服務環境有待改善。
二、天津金融改革創新“十二五”規劃
(一)指導思想。按照把天津建設成為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和生態城市的戰略定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戰略的決策部署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全面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堅持市場配置金融資源的改革導向,堅持創新和監管相協調的發展理念,堅持防范化解風險的永恒主題,加快建立符合天津金融改革創新發展需要的考核激勵機制、法律保障機制、人才支撐機制、市場運行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著力在建立門類齊全的金融機構體系、結構合理的金融市場體系、創新高效的金融服務體系、功能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規范嚴格的金融風險防范體系和公平安全的金融生態環境體系上實現新突破,積極爭取建立區域性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中心、融資租賃產業集聚中心、現貨要素市場中心、保理業務中心、資本市場中心、人民幣結算中心和標志性金融服務區。
(二)目標定位。建立符合實體經濟需求和金融發展趨勢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建立符合天津城市定位和先行先試要求的金融改革創新基地,建立符合綠色城市理念和集中集聚集約要求的金融服務區,把金融業發展成為帶動第三產業發展和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支柱產業。
(三)主要金融指標。銀行業存款余額由16499億元增加到3.4萬億元,貸款余額由13774億元增加到2.6萬億元,銀行卡刷卡消費額由2414億元增加到4000億元;租賃合同余額由1453億元增加到4600億元;保險業保費收入由186億元增加到450億元;銀行業(金融業)總資產由2.3萬億元增加到5萬億元。
(四)金融業發展目標。金融業增加值由2010年的561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1800億元,占規劃地區生產總值16000億元的11.2%;占實際地區生產總值2萬億元的9%。金融業成為天津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支柱產業,成為發揮北方經濟中心服務作用和濱海新區先行先試示范作用的重要產業,成為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實現科學發展的重要力量。
1、凡本網注明“來源:***(非前瞻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征稿啟事:
為了更好的發揮前瞻網資訊平臺價值,促進諸位自身發展以及業務拓展,更好地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服務,前瞻網誠征各類稿件,歡迎有實力機構、研究員、行業分析師、專家來稿。(查看征稿詳細)
網友評論
0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