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汽車限牌新政:舊車換新只能一次改成無限次
前瞻網獲悉,廣州繼續推進汽車車牌改革。6月26日,廣州市交委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共有21條修改,有明顯的放寬:廢除了舊車換新不得超過原排量的條款,改為2.5升以內舊車換新不受限制,超過2.5升則換車不得超原排量;原來搖號中簽6個月不用將不能再申請,改為2年內不得再申請,但2年后可以。預計這些改變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車牌申請人數,對目前火爆的車牌搖號和拍賣市場帶去一絲清風。
另外,5月份征求意見草案中公眾反對聲最大的“2.5升以下車輛10年內自由更新,超過10年將要重新申請車牌”的條款被廢除,改為“超過10年,仍有一次更新機會”。讓大家引頸期盼的限外方案和郊區車牌使用方案則仍未公布。
新政另外一項對草案的修改令人稍感意外:非本市戶籍申請車牌的資格中繳納醫保的年限從3年縮短為2年。此前有部分公眾期望車牌有效期從目前的6個月延長至1年,但這一建議并未被采納。《管理辦法》將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10年內可無限次換車
調整:舊車換新只能一次改成無限次。
解讀:舊政策規定個人車輛舊車換新只能一次,超過一次則需要另外申請車牌,在過去一年中,社會各方對此提出了較多意見,認為此舉難以滿足市民對車輛更新換代的要求,容易促使車主一步到位購置高檔車輛,也容易引發老舊車輛長期使用的問題。為此,今年5月的新政策草案改為:對2012年6月30日已辦理車輛登記的個人,可以自2012年7月1日起,10年內不限次數申領更新指標;對2012年7月1日后辦理車輛登記的個人,可以自車輛登記之日起,10年內不限次數申領更新指標。超過10年的,更新車輛需要另外申請車牌。由于草案的這一調整相當于逼車主在10年內換車,否則將需重新申請車牌。在公眾反對聲里,昨日公布的新政策最終方案里改為:舊車換新10年內無限次,超過10年則僅有一次機會,相當于車主可以在保留車牌的前提下無限次更新車輛。
2.5升以下車輛自由更新
調整:排量2.5升以下舊車換新,新車排量可超舊車
解讀:舊政策規定舊車換新,新車排量不得超過舊車,此條在執行中被詬病甚多,一些已購置低排量車輛的車主因此難以對舊車進行升級,相當于“買Q Q,就只能用Q Q”。因此,為了便于市民根據需要和經濟能力選擇車型,適時進行升級換代,新政策規定對車輛更新的排量限制予以放寬,舊車排量在2.5升以下的,新車排量可以超過舊車,但排量不超過2.5升;舊車排量超過2.5升的,新車不得超過原車排量。
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還補充解釋,之所以將排量的紅線劃在2.5升,是因為目前全市存量中小客車中70%左右都在2.5升以下,將紅線劃在此處,可以讓多數人獲益,同時考慮到環保的要求,把排量的紅線又不能劃得超過2.5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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