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村鎮銀行與擔保公司相勾結 利息最高達50%
神秘的擔保公司
“我們一直都以為張漢學在北京做得很大,實力雄厚,他是商會會長,現在回頭想想他回來開擔保公司就是為了拿著我們的錢拆東墻補西墻。”一位聯保戶稱。
據前瞻網了解,聯保戶一直提及的擔保公司似乎是整個案件的核心,而其背景也頗為神秘。
根據相關資料,這家擔保公司是2008年進入玉環縣的北京永興匯通擔保有限公司及其玉環分公司。
北京工商局官方網站的信息顯示,北京永興匯通擔保有限公司在2008年8月成立,注冊資本2000萬元,主營中小企業提供貸款、融資租賃及其他經濟合同的擔保、個人消費信貸擔保、汽車消費信貸擔保、項目投資等。
擔保公司的法人代表人、董事長為現年44歲的張漢學、總經理為42歲的蘇金法。張漢學同時還是北京沃菲爾德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玉環北京商會會長。而蘇金法是北京玉環商會秘書長。
“我們一直都以為在張漢學在北京做得很大,實力雄厚,他是商會會長,現在回頭想想他回來開擔保公司就是為了拿著我們的錢拆東墻補西墻。”一位聯保戶稱。
一份聯保戶向銀監會遞交的舉報信顯示,浙江永興村鎮銀行與上述擔保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時,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金僅為1000萬元,并不具備異地業務的擔保資質,浙江永興村鎮銀行還指示擔保公司可以提取由其為聯保貸款增信擔保所存入銀行的保證金。
而據被告律師稱,北京永興匯通擔保有限公司在2008年8月21日注冊成立,驗資成功7天以后便把資金抽走,在2010年10月增資1000萬,當月又被抽走。其行為已經構成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蹊蹺的是,整場庭審中,銀行方面也始終不愿承認擔保公司除介紹客戶外其實更深入地參與了聯保貸款業務。
到底擔保公司在聯保貸款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是介紹人還是擔保人?
針對法官的這一疑問,銀行的代理律師確認再三:“只是介紹人,只是介紹人。”
但爾后,庭審現場一位聯保戶出示的由銀行發給聯保戶的催款通知單顯示,北京永興匯通擔保有限公司赫然印在聯保貸款的擔保人一欄。
一位曾在擔保公司工作的員工道出銀行與擔保公司的關系——“村鎮銀行缺存款,擔保公司在外面拉高息存款,甚至借高利貸存到銀行,而對于擔保公司放在銀行的保證金,銀行也允諾擔保公司可以隨便用。”
“2011年7月,銀監會到銀行檢查的前一晚,趙行長打電話叫我們帶著擔保公司的公章到銀行,趙行長當時在那發抖,說‘這里一千萬的注冊資金,這里貸款貸出一億多,怎么這么多’,隨后要求我們把新批的2000萬注冊資金的營業執照傳真給他,用新的營業執照替換了原本合作協議里的營業執照,好應付銀監會的檢查。”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公開資料顯示,玉環永興村鎮銀行注冊資本1.6億元,其中蕭山農村合作銀行出資6400萬元,持股比例40%,為第一大股東;玉環縣農村合作銀行和浙江榮盛控股集團公司、蘇泊爾集團公司等29家企業共同出資9600萬元,持股比例60%。但另據了解(被告律師援引公安筆錄、聯保戶、擔保公司人士的話稱),北京永興匯通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漢學自浙江玉環永興村鎮銀行開業起便以玉環海洋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的名義持有其356萬股,與蘇泊爾集團并列該銀行在玉環縣最大的民資股東。
最新的情況是,玉環海岸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股本結構已幾經變更。“2008年至2011年8月25日,張漢學持有公司40%股份。而在案發后,他已將其中的35%股份轉讓給了他人。”被告律師稱。
關于張漢民,最新的消息是,擔保公司的法人代表人、董事長張漢學、總經理蘇金法已分別于2011年11月和10月被玉環縣公安局逮捕,并被當地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涉嫌以公司需要增資、投資生意、資金周轉為由,按10%-50%不等的利率向126人非法吸收資金,出具憑證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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