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大對旅游市場秩序的規管力度
評定 經營者等級不過不得接團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資料,2009年以來,云南省旅游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合力推進云南旅游標準化工作,成立了云南省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編制了《云南省旅游標準化發展規劃(2011-2015)》,完成了涉及旅行社、導游、購物、旅游汽車的5個地方標準。余繁表示,下一步云南省將根據需要,繼續編制涉及旅游產業要素行業的相關地方標準。今年結合已頒布的標準推行,將按照《云南省旅游條例》關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對旅游經營者的旅游設施和旅游服務質量實行標準化等級評定管理,旅行社接待旅游團隊應當選擇等級評定合格的旅游經營者作為服務提供方”的要求,逐步實施未通過等級評定的經營單位,將不得接待旅游團隊規定。
曝光 企業查處20日上報結果
為了能確保市場得到有效監管,余繁介紹,從會期當日起全年將分為四個階段開展整治。在集中查處階段對于披露的云南省旅游企業需依規查處,1月20日需上報查處情況。此外各州市需對照檢查央視披露的“零負團費”、高定價、高回扣、導游變導購、燒高香等問題,在當地結合黃金周假日旅游工作,開展專項整治,嚴查突出問題,確保問題盡快得到有效遏制。
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對“零負團費”、高定價、高回扣、強迫消費等重點環節和重點問題開展綜合整治。對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打擊力度,全年分批次開展查處“四黑”;查處旅行社掛靠承包、不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不載明合同事項、不履行合同、使用無證導游和無資質旅游車輛、查處旅行社、導游、旅游車駕駛人員脅迫、糾纏游客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燒高香等行為。
考核 先約談后問責
據了解,目前云南省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遵循“屬地負責、部門分工、企業主體”的原則。為有效督促工作,云南省要建立監督考核機制。
如對于旅游市場綜合整治推進不力致使當地旅游市場環境不好、旅游服務質量不高、游客滿意度不高、旅游投訴較多的州市,云南省旅游產業改革發展領導小組對州市政府進行約談;對于不按職責分工抓落實,在監管范圍內多次出現影響旅游形象問題的部門,同級旅游產業改革發展領導小組對部門進行約談;對于違法違規行為較多、旅游投訴較多的企業由所在地相關職能部門對其進行約談。
若經約談,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工作仍無明顯成效的州市,提請云南省政府啟動問責;對于經約談工作職責仍不落實的部門,提請同級政府啟動問責;對于經約談,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旅游投訴依然較多的企業,依法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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