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大對旅游市場秩序的規管力度
近年來,旅游團“亂象”頻頻曝光,引起全社會強烈關注。
近日,央視12套對云南旅游亂象進行了大篇幅報道。昨日,在云南省全省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動員大會上,云南省旅游產業改革發展領導小組就針對該報道及近期熱點投訴,結合云南省旅游市場提出了1年內的市場綜合整治方案,正面積極地回應了媒體對云南旅游的質疑。
那么普遍存在于國內的零負團費問題、商品高定價高回扣等問題,云南要如何解決呢?云南旅游未來1年將有什么變化呢?會上,啟動約談問責機制、逐步實施未通過等級評定的經營單位將不得接團、盡快明確零負團費的衡定方法以及傭金比例等措施。
整治 “零負團費”經營
從全國范圍來看,各省均不同程度存在“零負團費”經營情況。云南省是旅游接待大省,也是“零負團費”的重災區。就當前云南省情況看,“零負團費”主要集中在省外入滇團隊,其中以散拼團隊最為突出,如央視報道的云南游地接以負500元至負1300元不等的團費接團。其次在云南省內組織游客并進行散客拼團的市場比較突出,如央視報道的石林一日游僅110元,大理、麗江游僅260元。重點區域是昆明、大理、麗江、版納、迪慶的一日游和長線游。針對現狀,未來云南省要查處旅行社低于旅游成本的報價組織游客在云南旅游的行為;查處旅行社將旅游業務委托給云南省其他旅行社時,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足額接待和服務成本費用的行為;其次是查處云南省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旅游團隊等行為。
打擊 “高定價、高回扣”
會議還分析,從云南省的情況看購物企業與旅行社之間高定價、高回扣,景區與旅行社之間高回扣的現象已是普遍存在,并且十分突出。針對目前云南省旅游市場的狀況,云南省將整治購物企業對旅游商品進行虛高標價的行為和部分經營茶葉、精油的購物企業不明碼標價的行為;其次要整治購物企業、景區點在賬外暗中給予旅行社或司導人員回扣的行為以及旅行社或者司導人員在賬外暗中收受、索要購物企業、景區點回扣的行為,再次是將整治旅行社、購物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偷漏稅以及整治購物企業銷售偽劣商品、假藥、藥托等行為。
查處 多種違法違規經營
據介紹,根據目前云南省旅游市場狀況,今年對非法經營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整治的內容還包括查處“三黑”。即未取得旅行社經營資質,開展旅行社經營的“黑社”;未取得旅游客運資質從事旅游客運經營的“黑車”;未取得導游資質從事導游服務的“黑導”。其次是查處旅行社承包掛靠、不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不載明合同事項、不履行合同、使用無證導游和無資質旅游車輛、不落實委托合同、與無資質人員進行旅游業務合作等行為;再次還要查處旅行社、導游、旅游車駕駛人員脅迫、糾纏游客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燒高香等行為和導游、旅游車駕駛人員辱罵游客、服務態度低劣的行為。
出臺 零負團費和傭金比例量定方法
零負團費、高回扣等問題在旅游界由來已久。如何才能實現更好的管理以及規范,此次旅游部門也提出了一些新方案。“零負團費”及高定價、高回扣的問題,首先需盡快確定“零負團費”的衡量方法和旅游傭金比例。針對目前旅游成本不易核算、難以直觀識別,合法傭金比例沒有確定的問題,省旅游產業改革發展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將盡快建立旅游成本核算機制、旅游線路產品定價機制和旅游線路產品價格監管機制,盡快確定傭金的最高比例,并公布實施時間。
其次是欲進一步推動“公對公”傭金機制和導游薪酬機制建立完善和實施。隨后將針對導游人員無戶籍管理、沒有基本工資、沒有社會保險等問題,落實云南省旅游局、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臺的《關于建立云南省導游薪酬機制的指導意見》,建立導游薪酬機制和導游派遣證制度,維護導游合法權益,改善導游執業環境。再次是繼續推行旅行社“七統一”建設。今年將在16家旅行社推行“七統一”的基礎上,逐步在全省旅行社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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