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房地產稅或按套征收 按面積收官員受不了
2015-03-05 13:48:40 責任編輯:王蓉 來源:北京青年報
賈康:房地產稅或按套征收 按面積收官員受不了
前日,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在回應有關房地產稅的提問時說,中國怎么開征房地產稅,仍在研究的過程中,總的說來由人大牽頭,財政部配合,過程要非常謹慎。近日,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在接受北青報專訪時透露,房地產稅立法草案內部一直在做。
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多年專注房地產稅研究,出版《房地產稅離我們并不遠》。
房地產稅最晚應于2017年兩會后實施
北青報:去年兩會,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提出房地產稅立法正在推進,歷經一年多,現在有沒有新的進展?
賈康:現在比較關鍵的事情,是什么時候將房地產稅法正式納入全國人大立法程序,盡快開始一審。
北青報:今年可以納入立法程序嗎?
賈康:按照各個方面的表態,應該是這樣。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去年,傅瑩女士作為人大發言人,明確表態盡快納入立法程序。過了一年,今年兩會在即,按道理來說應該是有這樣的動作。
北青報:要走程序的話,立法的草案已經在準備?
賈康:有所準備,內部一直在做。
北青報:有媒體報道,房地產稅最快2016年實施。
賈康:中央政治局要求,財稅改革的重點和基本事項應在2016年做出來。按照這個節奏要求,有一個推測,今年應該啟動立法,最理想的情況下這個立法程序要走一年,一審二審三審。一審之后,要征求社會意見,在各種意見于討論中吵得不可開交的情況下,搞不好會推到四審,那么這一年可能走不完程序。希望能走下來,但很有可能會走不下來,就會順延到2016年,最晚應是推到2017年,在2017年兩會上經全國人大審議批準,通過后開始實施。這樣才能符合中央關于改革時間表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說,房地產稅也是“等不起”的。
土地出讓金和房地產稅并非只能擇其一
北青報:房地產稅,公眾的理解可能就是把土地和房產合在一起征稅?
賈康:房地產合在一起是不動產,放在一起作為征稅對象,是市場經濟發展中,已經有相對成熟國際經驗的制度。在漢語的表述中,房地產稅和房產稅說起來兩者有區別,但實際上指的都是消費住房保有環節上,實施改革從無到有來征收的這個稅種。
北青報: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前,并無房地產稅的概念,房地產稅與之前說的房產稅有什么不同?
賈康:房產稅,是1986年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依照暫行條例開征的稅種,當時規定個人住房免納房產稅。怎么樣讓它從無到有?曾有開征物業稅的設想。為找到一個相對容易操作的便捷路徑,那時候認為房產稅就是可以利用的一個實操框架。所以說,我國近年先后稱呼的物業稅、滬渝試點的房產稅、要加快立法的房地產稅,實際上指的就是一回事。
北青報:你參與了房地產稅立法的前期討論,大家爭議的熱點包括這一條吧?
賈康:熱點有若干。包括房地產稅和70年的土地出讓金可以一起收嗎?在國有土地上征收房地產稅有法理依據嗎?這兩個問題,是我接觸到的最會引出憤憤不平情緒的爭議之處。有人說,我房子里包含著70年的土地出讓金,你再每年征稅,重復征收合理嗎?老百姓一聽往往就會很生氣。另外,我接觸到的情況是有很多人在說,別的國家征收這個稅可以,因為別國的土地是私有的,而中國的城鎮土地是國有的,在國有土地上征個人的房地產稅,法理上說不通吧?
北青報:應怎樣理解土地出讓金和房地產稅的關系?
賈康:土地出讓金的性質不是稅而是租金。另外國家還可以憑借政治權力依法開征針對房地產(不動產)的稅收。所以租和稅是可以合理匹配的關系,并不互相排斥地二者只能擇其一,一國制度設計應該使它們并行不悖地適應整個調控體系的優化。另外,多種稅、多環節、多次征這種復合稅制本身就包含重復征收因素,這里的“真問題”是重復得是否合理的問題。
房地產稅應明確“調節高端”
北青報:公眾一直擔心房地產稅會增加個人的負擔。
賈康:房地產稅作為一種直接稅,它的稅收負擔,按照理論框架應該更多落在有支付能力、比較富裕的社會成員頭上。
北青報:這一點涉及房地產稅的立法框架?征收的時候面對的重點對象應是高端人群?
賈康:對,房地產稅在中國立法過程中,應該盡快明確“調節高端”的路線,讓社會大眾吃定心丸。
北青報:那么高端的范圍可能會如何確定?
賈康:這里有兩個技術路線。一個技術路線是第一套房可以排除,剩下的可以征稅。第二個技術路線是按照人均平米更精確,不管是多少套房,扣除一定的人均平米后再征稅。
北青報:這兩種方案你傾向于哪一個?
賈康:按照人均面積還是家庭擁有房屋套數征稅,這是房地產稅制度設計中爭議最多的環節之一。
具體是按套還是按平米?說起來,按套更寬松。如果第一套房不征稅,第二套房是不是也可以稅率從低?就中國現在的普遍情況和民眾心理來看,第二套房可以說是“自己給自己買的商業化社會保險”,征收稅率從低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可行性。但對于第三套、第四套,乃至更多套的房子,不應該再給予稅收優惠了。
如搞普遍征收 體制內官員也不會接受
北青報:但第一套房子有80平米的和200平米的,顯然是不一樣的。
賈康:這需要有“開明”一些的考慮。簡單、形式上最公平的辦法,是按照美國的辦法,不做任何扣除,只要是住房,有一平米就征一平米,但這種方式不適合中國,別的不說,體制內的人都受不了。
北青報:為什么體制內的官員接受不了?
賈康:體制內的公務員,不受勞動法保護,工作“白加黑”、“五加二”非常辛苦,辛辛苦苦這么多年,最實惠的是在房改以后,有了一套房,比如在北京,可能是在地段比較好的地方有個100多平米的房子,同時現在一個月收入也才幾千塊錢。如果房地產稅見一平米征一平米,體制內的官員肯定接受不了。
北青報:此前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有人認為是失敗的,沒看到對房價立竿見影的影響。
賈康:我不同意這樣的看法。首先要肯定這個破冰、試水的作用。一開始要先建框架,柔性切入,不是沒影響,但對房價的影響,不那么顯著,但以后是有可能趨于越來越顯著的。
北青報:一方面希望房地產稅柔性切入,使其力度有限;另一方面,我們又希望房地產稅成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來源,這不矛盾嗎?
賈康:其實不矛盾。有聲音說,剛開始收一二十億的房地產稅,不算什么東西,所以沒用,這不對!這是剛剛切入,要看到以后的潛力,一開始的時候主要是建立制度框架,發揮調節引導的作用,同時也會帶出以后越來越有把握組織收入的功能。要看得長遠些。
北青報:這中間可能存在什么難題嗎?
賈康:我看不出來有什么過不去的問題。
北青報:地方財政稅收多了,那給政府交的費是否可以少些?
賈康:對,另外一些東西應清理、整合。目前我國實際開征的18種“正稅”里面,與房地產相關的就至少有10種,都應在全面改革視角下作合理協調——收費或許要在清理中間取消,或許要歸并,或者某些收費負擔需要調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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