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弱的中國啤酒瓶
事實上,及至今日,市場上流通的使用超過兩年甚至十余年的“超期服役”啤酒瓶仍不鮮見。
而一個更為關鍵的問題是,“建議使用兩年”這一條款本身就缺乏合理性。“這一條是不應該加在標準之上的。”曾參與起草了GB4544-1996的全國日用玻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高級工程師張國琇說,因為啤酒瓶實際使用時間參差不齊,有的還未使用就已到兩年期限,有的周轉快,已多次回收利用,因此單靠時間限制并不能從根本上保證可回收啤酒瓶的質量。
據悉,當初之所以加上兩年期限,是因為啤酒行業和玻璃瓶制造業在標準修訂內容上難以達成一致,導致1996版國標對原標準未做重大改動,“兩年建議期限”也就被當作“以示改變”的一條草草列在了標準里。
“我們就建議企業先試試看。”張國琇回憶說。然而,一試就是十六年,啤酒瓶新國標始終難產。
行業暗戰十余年
啤酒瓶國標修訂一事,中國啤酒行業和玻璃行業已爭吵不休十余年。但這個與消費者息息相關的國標修訂,儼然成行業利益暗戰。
事實上,2002年,GB4544-1996的修訂就已提上日程表。然而六年之后才見第一份報批稿。據何勇介紹,其間,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啤酒分會與中國日用玻璃協會曾有多次爭論,亦多次在國標委的協調下達成一致意見,但每次達成的意見最終又都被推翻。
歷次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召集的標準修訂討論會,幾乎成兩個行業的罵架。“拍桌子砸板凳都是小事,就差打起來了”,“玻璃廠代表恨不得跳起來罵人”,多位曾參與過修訂討論會的啤酒業界人士說。
雖然啤酒行業是啤酒瓶的使用方,但在制定啤酒瓶標準上,話語權更多掌握于作為啤酒瓶生產方的玻璃行業。
“玻璃行業希望新瓶越多越好,多用一次性瓶;啤酒行業希望可回收啤酒瓶越多越好,把瓶子做得厚一點、結實一點,這樣可以降低成本。”王仁榮說。
顯然,厚此必將薄彼。爭論的焦點集中于啤酒瓶的重容比。所謂重容比,系指啤酒瓶的重量與滿口容量之比,重容比越大,瓶子越結實,可回收次數也越多。現在市面上流通的啤酒瓶重容比一般在0.6-0.7,甚至有的只有0.55。
雙方不斷角力的結果,是可寫入新國標的重容比指標一路下調,由最初的0.85,下降到0.8,再降至0.725。但即便如此,最終玻璃行業又反悔,堅決不讓加入,在2010年底由全國日用玻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的再次函審稿中,已直接指出“對啤酒瓶的重容比在標準中不作規定”。
“薄壁輕量化是玻璃行業的一個發展方向,我們提出來把啤酒瓶做厚、做結實和他們的發展方向是相悖的。”何勇說。
而一位多次參與標準修訂的玻璃行業人士稱,目前雙方就重容比的爭議已漸平息,“玻璃廠也不是希望回收瓶用了兩次就不用了。如果都用一次性瓶,我們玻璃廠就是用全部生產線來生產啤酒瓶都來不及。”但此說并不能代表玻璃行業的全行業態度。
據悉,新修訂稿中已刪除“建議使用兩年”條款,目前雙方新一輪爭議的焦點已轉向如何控制可回收瓶的回收渠道和質量。
2012年,新國標能否出爐仍未可知。“我們希望有所動靜,但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何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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