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擇上市地點和板塊
境內擬上市企業對上市板塊的選擇
企業不管是在中國主板、中小板還是創業板上市,都需要遵守《公司法》和《證券法》,只是在主營業務、財務指標、上市環節及監管方面有所區別。企業在境內上市選擇上市板塊時應考慮如下因素:
1、主營業務對上市板塊選擇的影響
成立創業板市場就是想對那些處于成長型的、創業期的、科技含量比較高的中小企業提供一個利用資本市場發展壯大的平臺。年內創業板將側重兩類企業:一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環保節能、現代服務等領域的企業,以及其他領域中成長性特別突出的企業;二是在技術業務模式上創新比較強的企業,以及行業排名靠前、市場占有率比較高的企業。而主板對擬上市企業的所屬行業及類型方面沒有任何限制,任何企業只要符合規定的標準都可以申請上市。
2、財務指標對上市板塊選擇的影響
主板、中小板比較注重企業的規模,規定“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這三個標準必須同時具備”。創業板更強調企業的成長性和持續盈利能力,規定“最近2年連續盈利,最近2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
財務要求方面,創業板的要求相對較輕松靈活,適合很多暫時無法達到主板和中小板要求的企業使用。
3、過會率對上市板塊選擇的影響
過會率(上會成功率)是企業選擇上市板塊時最為關心的因素,相對而言創業板的過會率總體高于同年中小板、主板過會率。據資料統計,2011年,中小板、主板共申報企業204家,過會151家,過會率74.02%,創業板共申報135家,過會112家,過會率82.96%;2010年中小板、主板的過會率為83.6%,而創業板的過會率高達91.18%。由于創業板具有相對高于中小板、主板的過會率,所以符合相關規定的企業趨向于在創業板上市。
4、審批環節對上市板塊選擇的影響
就審核周期而言,由于中小板和主板共用一個發行審核委員會,創業板則單獨擁有一個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因此,從理論上來講,創業板排隊審核的速度要比中小板快。但由于創業板審核非常細致,面對同一個問題,創業板發審部門往往會要求保薦機構反復核查、不斷反饋,要求發行人補充披露的內容也較多。
5、募資安排對上市板塊選擇的影響
原則上,主板的募集資金應該應用于主營業務方向,但募集資金的使用安排相對靈活。而創業板對募集資金的使用相對嚴格,募集資金只能用于發展已有的主營業務。企業在上市過程中,如果出于對募集資金使用相對靈活的考慮,可偏向于在主板上市,而對募集資金使用靈活性要求不高的企業,則可選擇創業板。
作者簡介:譚格非,系深圳市前瞻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副總經理、IPO項目八部總監,帶領團隊給30余家企業提供過IPO咨詢服務,其中,8家企業已順利過會,近10家企業已進入IPO申報程序。從業多年來,在為擬上市企業提供細分行業研究和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對新材料、新能源、IT等行業更是具有獨到的研究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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