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古城漲價引發的對旅游景區定價機制的思考
2、商業性旅游景區定價機制
《2013-2017年中國旅游景區開發運營模式與投資機會分析報告》分析人認為,商業性旅游景區是純商品,門票價格完全由市場來決定,其門票方案實質上采用“誰來就向誰收費”的方式,不承擔額外的社會責任。這類景區在理想狀態下應采取市場導向定價的門票價格機制,需具備以下要點:
(1)商業性旅游景區門票價格完全由企業自主決策,進行市場化定價,根據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而調整門票價格,自負盈虧,獨立承擔門票價格漲落的市場后果,各方面對商業性景區的門票價格漲落情況不能進行干涉,只需在主管部門依法備案;
(2)商業性旅游景區在依法經營的情況下,沒有義務對外界進行財務公開(上市公司對股東公開除外),門票收入由企業自主支配;商業性旅游景區根據企業營銷的需要自主實行門票價格優惠方案,不承擔社會公益義務。
3、混合型旅游景區定價機制
《2013-2017年中國旅游景區開發運營模式與投資機會分析報告》分析人認為,混合型旅游景區在理想狀態下應采取利益均衡模式的門票價格機制,需具備以下要點:
(1)混合型旅游景區門票價格必須在企業利益與公眾利益之間尋求平衡點,既要以獲利為目標實行自主的市場定價,又需要必要的政府干預,換言之,既不能完全市場定價(因為市場不代表公共利益),又不能完全政府定價(因為政府不負責承擔經營成本);混合型旅游景區應執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最高限價,企業在政府規定的門票價格浮動幅度內有權自主定價,政府應對這類景區企業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或適當的門票補貼;
(2)混合型旅游景區在依法經營的情況下,沒有財務公開的義務(上市公司對股東公開除外),門票收入由企業自主支配,但政府對企業的行為具有監督權,要通過規范操作的公開聽證等程序,對門票價格中包含的景區開發、經營相關成本投入因素、景區產品的市場價值因素、與門票價格升降聯動的景區衍生收入變化因素等指標進行科學、細化的測算,既要制定對公眾有利的門票價格運行空間,又不能過度壓縮景區企業的門票收入空間;
(3)混合型旅游景區門票價格會受到市場供需關系的影響,企業部分承擔門票價格漲落的市場后果。如果這類景區面臨上市等與門票收入或門票收入變化相關的資本運作時,要對景區資產中的國有部分和非國有部分進行剝離計算,由企業和政府分別承擔各自的產權責任;混合型景區所實行的門票價格優惠方案,需要部分承擔社會公益義務,保證公眾尤其是需要照顧的特殊人群的旅游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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