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市場化談收入分配改革就是扯淡
民間綽號“吳市場”的吳敬璉作為我國市場化經濟改革的重要推動者,最近一直在反思:當初要推動市場化建設的時候,確實也沒有想到會形成現在的既得利益集團,完全沒有想到。
然而,“吳市場”的這種反思卻忽視了一個根本的前提:我們現在是完全的、徹底的市場經濟嗎?既得利益集團就必定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嗎?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我們現在既不是市場經濟,既得利益集團更不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恰恰相反,正是我國現階段的非市場非計劃的經濟體制才是產生既得利益的根本原因,制度賦予了壟斷行業的排他性,在資源端進行壟斷的同時在消費端以市場化的名義行壟斷之實,獲取壟斷利潤。于是乎,既得利益集團就這樣產生了。
但我們還是忍不住要問:在完全市場經濟體制下,還會出現既得利益集團嗎?這個我們可以預見是難以出現,甚至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因為任何一個行業只要能夠獲取超額利潤,就一定會有資本會進入以增加供給,但供給的增加必定是價格的下滑,最終回落到平均利潤的軌道上。這才是合理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與既得利益集團之間的矛盾也會越來越多,這也是收入分配改革推出的原因,期待收入分配更加公平。但是收入分配改革無異于“虎口奪食”,既得利益集團能不反撲嗎?到手的利益豈能這么輕易就被剝奪?從2012年的收入分配改革進展來看,這次改革或將也會無關痛癢。但這畢竟都已經提了八年了,八年抗戰也不過如此。所以,2012年收入分配改革的最大可能是出臺一個妥協方案,但是毫無意義,為了交差罷了。
其實這種結果也是可以預見的:大家都是集團內的,穿一條褲子,誰給誰難看,誰都不好受。我們絕不可能奢望誰那么先人后己,為黎民蒼生謀福利。但事實上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收入分配改革并沒有那么難,只要拆除民間資本的投資門檻,壟斷行業的暴利就會逐漸回歸到平均利潤,收入也會更加市場化,更加公平。
但是說到這里可能有人要反駁了,“新36條”不是已經允許民間資本進入了嗎?這個“新36條”依然讓民間資本沒有進入壟斷領域的勇氣。原因很簡單,即使進入了,也會因為既得利益者的擠壓而退出。因此,要使民間資本有勇氣進入壟斷領域,必須明確民間資本收益的保障措施,否則,其他都是免談。
所以從根本上來說,2012年收入分配改革最終難言驚喜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這是現階段經濟體制的必然。但是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現實已經嚴重影響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效率,資源逐漸向既得利益集團內部集中,民間資本的生存空間正在受到壓縮。因此,在未來很長時間內,建立完全市場經濟體制依然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減少政府干預市場的權力。
一句話: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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