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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演講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指由衍生品合約的某一方違約所引起的風險。根據違約主體的不同,信用風險可分為會員信用風險和客戶信用風險。1)會員的信用風險:會員違約主要表現在違規使用客戶資金方面,在期權和期貨市場表現一致。如2011年曼氏金融挪用客戶資金、2012年百利金融挪用客戶資金等,對市場投資者的信心造成嚴重打擊。美國監管機構及交易所通過明確規范經紀會員使用客戶資金的范圍、制定客戶資金余額對比機制等方式,應對上述風險情況。在此基礎上,國內保證金監控中心也對會員和客戶的資金情況進行監管;2)客戶的信用風險:客戶的信用風險主要表現在客戶發生虧損時,出現單方面違約。該風險多發于場外市場,如2008年深南電在場外原油期權結構性產品上違約等。值得一提的是,深南電公司宣布終止與杰潤公司簽訂的協議后,將其全資子公司深南能源(新加坡)公司的核心資產出售,將海外資產空殼化。即使杰潤公司在海外通過司法途徑獲勝,也無可處置的資產;而海外司法判決需經中國法院的重新確認,才可以在中國境內執行,存在較大的難度。案例具體內容如下:1、會員的信用風險(1)曼氏金融挪用客戶資金(2011年)事件經過由于持有63億美元的歐洲國家主權債券,在2011年10月25日財務報表公布后,曼氏金融被多家評級機構下調信用評級,進而引起股價下跌、融資困難等情況。為保護公司客戶利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要求曼氏金融出售其經紀業務。在出售經紀業務過程中,曼氏金融被發現挪用客戶資金近6億美元用于其自營業務,并由于經營決策失敗而虧損。 鑒于上述情況,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要求曼氏金融立即破產。曼氏金融于2011年10月31日正式向法院申請破產,成為自2008年雷曼兄弟破產以來,全球最大的金融機構破產案。應對措施2011年12月5日,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頒布了期貨經紀商和清算所使用客戶資金的新規則。新規則規定,一是允許經紀公司使用客戶資金投資本國公債、機構債、公司債和商業票據等證券;二是禁止經紀公司使用客戶資金投資外國政府主權債券,或者利用內部回購協議在不同交易部門之間交換客戶資產;三是如確需投資海外政府債券,須向監管當局提交豁免申請。(2)百利金融挪用客戶資金(2012年)事件經過受2011年末曼氏金融倒閉的影響,美國期貨協會(NFA)改進了監管手段,廢除以往與銀行通過郵件及簽名確認客戶資金的方式,改為與銀行通過電子途徑確認客戶賬戶余額的方式,進而發現期貨經紀商百利金融挪用客戶資金的違法行為。2012年7月9日,美國期貨協會(NFA)對期貨經紀商百利金融的財務情況進行了突擊審計,發現該公司聲稱的2.2億美元客戶資金,實際僅有約510萬美元。據公司創始人沃森道夫在法庭上供訴,其挪用客戶資金的手法為:一是針對外部監管,虛設郵箱用于截獲美國期貨協會與銀行核實客戶賬戶余額的郵件,在利用技術手段修改客戶賬戶余額并偽造銀行簽名后,再寄還給美國期貨協會。二是針對內部監管,以個人全資所有百利金融為由,不允許任何人查看銀行寄給百利金融的客戶賬戶余額對賬單。應對措施2012年12月,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FA)及芝加哥商交所集團(CME)通過數據聚合服務提供商AlphaMetrix集團構建了資金監察系統,通過該系統每日采集期貨傭金商(FCMs)存放在所有托管銀行中的全部賬戶資金余額,并將其與期貨經紀商(FCMs)報告的金額進行對比,以查看差異情況。2、客戶的信用風險(3)深南電違約事件(2008年)事件經過2008年3月,深圳南山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深南電)通過其全資子公司深南能源(新加坡)公司與美國高盛集團全資子公司杰潤(新加坡)私營公司(杰潤公司)進行原油期貨期權結構性產品交易。上述協議簽訂后,在2008年3月至10月期間,由于原油期貨價格處于高位,深南電公司每月從杰潤公司獲得收益,共計240萬美元。但進入2008年11月后,原油期貨價格出現大幅下跌,深南電公司僅在11月份便需向杰潤公司支付193萬美元的費用,且后續期間可能需要支付巨額費用。
2008年11月,深南電公司宣布終止與杰潤公司簽訂的協議,并將其全資子公司深南能源(新加坡)公司的核心資產出售。雖然杰潤公司要求深南電公司支付損失7996萬美元及利息373萬美元,但由于深南電公司已將海外資產空殼化,即使杰潤公司在海外通過司法途徑獲勝,也無可處置的資產;而海外司法判決需經中國法院的重新確認,才可以在中國境內執行,存在較大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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