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稀土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
二、發展思路、基本原則、主要目標
(一)發展思路
由于稀土資源從開采到冶煉分離都受國家計劃指標控制,在有限的資源供應條件下,必須向產業鏈兩端尋求突破口。
在前端資源供應方面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為突破口:一是不斷改善稀土開采工藝,提高稀土礦山開采資源利用水平;二是鼓勵稀土資源回收再生技術開發,建立稀土再生資源回收網絡,拓寬資源的來源渠道,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在后端精深加工方面以大力發展新材料及應用產品為突破口:一是以稀土產業轉型升級為龍頭,以工業園區和產業基地為平臺,以實施重大項目為主線,以做大做強稀土新材料產業為目標,著力優化發展環境。二是加強自主創新,完善配套制度,優化稀土資源配給保障,推動稀土企業不斷升級,提高深加工技術和裝備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
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強化企業的市場主體和投資主體地位,緊扣市場需求,跟蹤國內外先進技術,大力研發生產適應市場需求、競爭力強的稀土新材料及其應用產品。加強政府在產業升級改造、資源配置、企業購并重組等方面的引導作用,全力營造稀土新材料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引導和支持企業發展精深加工,優化產品結構。
2.堅持自主培育與高起點引進相結合
全力支持我省現有本土企業加快發展,裂變擴張,增強核心競爭力和行業帶動力,盡快培育具有世界競爭力的行業巨頭。同時,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積極推進稀土產業的對外開放和國際合作,吸引更多全球500強和國內200強企業到江西投資稀土新材料及其應用產品,對現有企業實施并購重組,努力培育和引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集采選冶加一體化、科工貿一條龍的大企業、大集團,打造世界級的稀土“企業航母”。
3.堅持做大產業集群與優化產業結構相結合
培植和引進一批技術先進、實力雄厚、市場廣闊的稀土優強企業,引導中小企業向其靠攏,主動為其配套協作,逐步形成層次分明、各具特色、功能完備、有機鏈接的產業布局,不斷提升贛州稀土產業配套能力,形成產業集聚,實現集約發展。通過加大科研投入和引進前沿先進技術吸收再創新相結合的方式,積極開拓稀土產品領域,努力引導企業向精深加工和應用產品發展,不斷延伸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4.堅持項目帶動與環境保護相結合
規劃、儲備、引進和建設一批稀土精深加工重大項目,形成規劃一批、建設一批、投產一批、盈利一批的滾動發展機制,以項目為抓手和載體,推動稀土新材料產業發展。注重實施循環經濟和節能減排項目,采用先進工藝技術和設備,實現設計、開發、生產、消費和回收利用全過程的生態環保管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嚴格把握稀土冶煉和加工項目政策門檻,堅決杜絕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及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項目。
(三)主要目標
1.總體目標
按照國發[2011]12號文的要求,先用1-2年時間,建立起規范有序的稀土資源開發、冶煉分離和市場流通秩序;積極推進兼并重組,引導稀土開采、冶煉、加工、貿易、研發于一體的稀土企業集團,新組建的稀土企業集團礦山開采產能占全省100%,冶煉分離產能占全省80%以上,基本形成大型企業為主導的稀土產業格局;再用3年左右的時間,在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的基礎上,形成合理開發、有序生產、高效利用、技術先進、集約發展的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格局。
2.具體目標
(1)經濟指標目標
到十二五末,稀土產業集聚度大幅提高、結構明顯優化、配套更加完善。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標準建設成效突出,“兩化”融合增強,節能減排治污及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達到全國一流,并接近或達到世界稀土行業先進水平。到2015年,中高端產品比重超過60%;全省稀土產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350億元,實現利稅70億元。年度分解目標如下:
2011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60億元,同比增長17.6%,利稅總額23億元;
2012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95億元,同比增長21.9%,利稅總額30億元;
2013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240億元,同比增長23.1%,利稅總額42億元;
2014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290億元,同比增長20.8%,利稅總額55億元。
(2)稀土礦山整治目標
堅決取締和打擊無證開采、越界開采、到禁采區和保護區開采、非原地浸礦的采礦行為。下決心整合采礦許可證,贛州市現有的88本采礦許可證,再整合到不超過42本采礦許可證。下決心集中采礦布局范圍,在現有8個縣布點開采的基礎上再適度集中,原則上對2009年和2010年度稀土采礦財政貢獻1000萬元以下的縣域范圍內,暫停稀土開采。
(3)壓縮稀土冶煉分離目標
我省稀土分離能力遠遠超過國家下達的稀土開采和稀土分離指令性計劃。在暫停受理核準簡單擴大稀土冶煉分離生產規模的稀土冶煉分離項目和暫停受理新上稀土冶煉分離企業的“環評”審批的基礎上,對現有生產規模小、工藝裝備落后、環境污染大的稀土冶煉分離企業限期關停。2012年6月底前,力爭我省稀土冶煉分離生產能力壓縮至2.5萬噸左右。
(4)資源利用水平目標
稀土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礦山的資源回采率大于75%;分離企業資源回收率大于92%;金屬冶煉企業資源回收率大于90%;稀土產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期末降低20%以上。
(5)生態環境保護目標
稀土產業工業廢氣、工業廢水處理率和排放達標率力爭達到100%,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不低于90%,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的原則,采取切實可行的舉措,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在2年內力爭復耕3萬畝、造林4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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