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院前醫療急救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本市院前醫療急救事業發展堅持以“需求導向、問題導向、項目導向”為原則,根據市民日常急救與城市安全保障需求,分析制約發展的約束性條件和瓶頸問題,推進利于院前急救發展的重要項目建設,以保障急救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一、規劃背景
(一)院前醫療急救系統的功能決定了其在醫療衛生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院前醫療急救系統是城市公共安全應急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城市公共安全和市民衛生健康提供基礎保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與關心下,近年本市急救系統得到了較快發展,在維護市民健康和社會安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發展起步晚、基礎相對薄弱,急救系統建設與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相比仍然滯后,在滿足城市公共安全和市民急救服務需求上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必須進一步加快與保障急救系統健康發展,努力提高急救服務水平,提升應急救援能力,為創建和諧社會提供可靠、優質的急救服務與保障。
(二)“十一五”規劃推進與成效為“十二五”規劃的制定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目前,全市急救分站總數增至111個(其中,中心城區36個,郊區縣75個),達到“十一五”規劃目標設定的110個標準,平均2~3個街道(鄉鎮)設置1個救護分站,全市急救網絡框架初現雛形。救護車總量超過500輛(其中,中心城區超過210輛,郊區縣290輛),達到每萬人口擁有0.25輛救護車的目標,值班車數量明顯增長,急救反應時間逐步縮短。市120指揮調度中心完成升級改造,各郊區(縣)急救調度指揮中心也已新建或改造,為實現統一受理、區域調度打下了扎實基礎。市洗消中心完成基建和結構工程。與市公安局達成合作意向,在虹橋樞紐地區市警航大隊內建立分中心,逐步探索建立多形式結合的立體救護模式。
表1“十一五”規劃推進表
表2“十一五”規劃成效表
(三)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案的出臺為急救工作發展提供了政策依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2009年3月17日)明確要求“全面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治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明確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的職能、目標和任務,優化人員和設備配置”,“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加強城鄉急救體系建設”。同時,“完善政府對公共衛生的投入機制。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人員經費、發展建設和業務經費由政府全額安排,按照規定取得的服務收入上繳財政專戶或納入預算管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衛生經費,健全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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