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四、保障措施
(一)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繼續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特別是做好五項重點工作,加快建立高效規范的醫藥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深化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實行以績效工資為導向的綜合績效考核和崗位管理制度,激發醫務人員積極性。以專業技術能力、工作業績和醫德醫風為主要評價指標,對在基層農村工作的衛生人才在工資、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改進醫療衛生機構經濟運行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效率。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基本藥物。著力推動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治理機制、補償機制改革。
(二)建立協調統一的醫藥衛生管理機制。
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整合衛生管理職能。積極推動衛生管理職能轉變,合理界定衛生管理事權,突出強化衛生行政部門在規劃、準入、監管等方面的職能,加強衛生資源調控和全行業管理。加強以區域衛生規劃為核心的各類規劃編制修訂工作,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積極探索珠三角地區醫療衛生城鄉、區域一體化的管理模式。
(三)完善政府主導的衛生投入機制。
進一步強化政府對衛生事業發展的投入,建立和完善衛生公共財政保障體系。各級政府要把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作為財政支持的重點領域,切實加大投入,在增加總量、優化結構、加強制度建設與創新三方面予以同步推進。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新增政府衛生投入重點用于支持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加大對公立醫院改革、基本藥物制度建設的經常性投入。進一步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增強經濟欠發達地區衛生事業發展的財力保障。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直接補助需方等多種形式的政府投入方式,促進醫療衛生服務機制轉變和效率提高。加強衛生財政資金監管。
(四)加強衛生法制建設。
加大衛生法制教育與宣傳力度,積極推進地方衛生立法,實現衛生工作法制化。加大對違法行為的執法查處力度,切實提高各級政府運用法律手段管理醫藥衛生事業的能力。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進一步下放事權,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醫療衛生業務技術服務、管理和評價中的主導作用。進一步深化衛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和簡化辦事程序,提高服務效率,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方式創新。健全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機制,積極推行衛生信息公開。
專欄8 衛生人才發展重大專項及基礎設施重點工程
重大專項:推行基層醫療衛生人才支持、公共衛生人才培養計劃、實施醫學杰出骨干人才培養、緊缺專門人才開發、中醫藥創新人才培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程。
重點工程:加強全科醫生培訓基地、專科醫生培訓基地(含繼續醫學教育)和醫療衛生適宜技術推廣培訓基地建設。
(五)加強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圍繞衛生人才的培養、使用與管理等環節,以高層次、創新型衛生人才為引領,以實用型、技能型衛生人才為重點,加強醫療衛生、公共衛生、中醫藥及衛生管理等方面人才培養。實施“醫學杰出骨干人才培養”工程,努力建設一支由醫藥衛生領軍人才、創新型人才、學科帶頭人為主體的高層次人才隊伍。有計劃、有重點地分步開展衛生應急、現場流行病學、精神衛生、醫療保障以及護理、藥師、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人才的培養。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堅持以能力培養為核心,構建適應實踐能力培訓需求的全科醫生培訓基地和社區實踐基地網絡,完善全科醫生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力爭到2015年,通過多種途徑培養兩萬名全科醫生。以符合條件的縣級醫院、鄉鎮中心衛生院為依托,建立區域培訓基地,實行基層醫務人員輪訓制度。完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和繼續醫學教育質量評價體系,積極開展面向農村基層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實施高等醫學院校和中等衛生學校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項目。鼓勵村衛生站、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具有衛生類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提升學歷層次。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吸引、鼓勵醫務人員和醫學畢業生到基層衛生機構工作。完善人才評價體系,進一步破除衛生人才流動的體制性障礙和政策限制,引導和規范城鄉、區域之間衛生人才合理流動。
專欄9 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重點工程
整合現有衛生信息資源,建設省、市衛生信息平臺和基層醫療衛生數據中心。完善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衛生綜合管理等5大重點業務應用信息系統。建立健全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兩大基礎數據資源庫。健全覆蓋全省醫療衛生行業的衛生信息網絡。建立和推廣應用居民健康卡。
(六)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信息技術標準化建設。
發揮信息輔助決策和技術支撐的作用,促進信息技術與管理、診療規范和日常監管有效融合。按照統籌規劃、梯度推進、統一標準、資源共享、惠及居民、服務應用、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原則,加強衛生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加強全省信息標準體系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和綜合管理等五項業務應用系統建設,研究建立全省統一的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數據庫。加快推進省級衛生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和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五項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推動醫藥衛生信息資源共享,方便群眾就醫。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全省統一的涵蓋基本藥物供應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醫療服務、績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核心,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
專欄10 衛生科技重點工程
衛生科技支撐項目:重點建設20個醫學重點實驗室和30個醫學重點學科。
重大疾病治療研究:開展針對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高血壓、糖尿病、老年性癡呆、終末期肝病和腎病等重大疾病的個體化綜合治療方案研究,建立完善疾病分子分型標準體系和個體化治療標準原則。
適宜衛生技術研究與推廣:加強常見病、多發病防治適宜衛生技術的研究開發,建立適宜衛生技術篩選指標體系,逐步建立全省適宜衛生技術庫,推廣應用適宜衛生技術100項。
(七)加強醫學科技研究。
加強整體醫學、循證醫學、轉化醫學和價值醫學研究,形成資源共享和協同攻關的新機制。加快推進整體性、多層次、集約化的醫學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促進醫學科技的資源配置和資助方式轉變,滿足醫學科技創新突破和產業化發展要求。圍繞國家和省衛生科技創新發展戰略,加快實施國家重大傳染病防治科技重大專項研究。積極引進生物醫藥科研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大力培養學(專)科拔尖人才,加強重大疾病防治預警、預防、診斷技術和生物醫學關鍵技術的研究。開展重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分子分型和個體化治療研究,推動基因治療、核糖核酸干擾、干細胞等醫藥生物技術研究以及常見病和多發病防治技術體系、流行病學干預、出生缺陷防治等研究,開發衛生適宜技術。積極爭取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到2015年,力爭我省主持的國家科技計劃、863計劃、973計劃和省部級以上重大重點項目數量增長10%,醫學科技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整體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大力開展適宜技術推廣和醫學科學普及。
(八)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評價機制。
各地要按照本規劃確定的目標,建立目標考評機制,制定考核評估工作辦法,按實施進度及時開展階段性實施效果評估和工作考核,逐步形成包括政府部門、專家組織和社會公眾在內的多元化績效考評主體,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績效考評體系,對醫療衛生機構及其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進行量化考評,并側重于從基本、基層、公益性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等方面開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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