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古城收費兩天或夭折 商戶歇業抗議疑暴動
官方回應:野導聯合商家擾亂景區秩序
昨日17 時許,鳳凰縣委宣傳部回應稱,這是一起擾亂景區秩序的治安案件,已依法處置。商鋪關門系無證導游利益受損,邀約其他商家關門而導致。目前景區秩序全面恢復正常。
通報稱, “11日11點,因鳳凰縣實行旅游景區規范管理服務新體系,部分以無證拉客牟利的野導,因利益受損,邀約10余家歇業店主從鳳凰古城和堂街開始游行,沿路要求正在營業的店鋪關門停業,行至北門碼頭時游行隊伍圍堵沱江泛舟售票處,占據北門碼頭通往沱江泛舟景點及跳巖的旅游通道,導致游客無法通行和泛舟。大量購票游客無法完成行程,接到情況報告后,縣委、縣政府相關領導率沱江鎮、執法局、旅游局等干部進行長達兩個小時耐心勸導無效。圍觀人員越來越多,下午1:35縣執法局依法清理旅游通道,確保游客能正常通行和驗票泛舟,期間個別參與人員拒不配合維護秩序,與執法人員發生肢體沖突,被公安干警依法帶離現場。”
網友評論:古城收費,受益了誰
@松果網:不收費的鳳凰,曾經是本地原住民和外來游客共享的詩意生活空間。不收費的鳳凰,曾經是我們想念沈從文的寄托?,F在收費了,你還愛嗎?
@一恒Vincent: 政府或者這個公司有什么權力在別人家的房子外面設一個收費站?
@戴斌_旅游:關切。城鎮應是本地居民和外來游客共享的生活空間。景區應該還是不應該漲價固然值得關注,對于本地居民的現實生活空間應該不應該收費更是需要我們從法律和倫理層面加以思考。如果收費了,那么本地居民及其生活方式是什么角色?旅游資源,還是企業員工?還有,確定收費的程序是什么?收益如何分配?
@李文學的圍脖:鳳凰古城實行收費,游客不悅,商家也以歇業來表示不滿。所以,我們的疑問是:第一,如此奇葩的決策,到底是如何通過的,其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第二,企業收費,緣何要動用國家機器來為其維持秩序,國家機器為何衍化成了企業的治安隊?第三,鳳凰古城門票收入如何分配使用,進了誰的腰包?
@金山陽:游客是受害者,商家也是受害者,那么誰得益了?政府直接收了60元,還有88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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