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福建年造船能力將達1200萬載重噸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獲悉,《福建省船舶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近期頒布實施。《規劃》指出,經過“十二五”發展,初步形成適應福建省以海峽西岸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結構優化、技術先進、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效益顯著的“四個船舶產業集中區的格局”。培育一個船舶貿易市場;造就兩個船舶拆解集聚區;建設三個船舶配套工業園區和四個游艇工業園區;建立五個與外向型港口相適應的、具備國際化運作能力的修船基地;建成六個符合現代造船模式、產能100萬噸以上的現代化造船總裝廠。初步形成能修造大、中型船舶,配套產品本土化率高,海洋工程裝備顯著增長,游艇業興旺,船舶交易市場發達,有一定船舶拆解能力的船舶工業體系。建成具有福建特色品牌、在國內外有競爭力的修造船強省。
經過5年的發展,至“十二五”末,福建省年造船能力達到1200萬載重噸,實現年修造船產值1000億元。其中福建省船舶工業集團公司的生產能力達到400萬載重噸,年修造船產值300億元。按照四個船舶集中區分:三都澳船舶集中區年生產能力達到300萬載重噸,產值300億元,其中福安市200萬載重噸,產值200億元;閩江口船舶集中區年生產能力達到500萬載重噸,產值400億元,其中福建省船舶工業集團公司200萬載重噸,產值150億元;湄州灣船舶集中區年生產能力達到200萬載重噸,產值100億元;廈漳灣船舶集中區年生產能力達到200萬載重噸,產值200億元,其中福建省船舶工業集團公司160萬載重噸,產值100億元。
在游艇業方面,加速廈漳灣游艇業發展,爭創成為游艇制造業大省,實現游艇業年創工業總產值100億元。
在船舶拆解方面,加快兩個船舶拆解集中區建設,實現船舶年拆解能力超過80萬凈噸,并實現拆解規范達到國際環保標準。
在船舶配套業方面,加速船舶配套業發展的同時,形成以漳州、泉州、福安三個船舶配套園區為主的格局,年實現船舶配套產值50億元。本土船舶配套裝船率達到20%以上。
《規劃》提出三個轉變:一是從成本優勢向技術、管理和產品優勢轉變;二是從提高效率向引領創新轉變;三是從以造船為主向造船、修船、海工裝備、配套、游艇業協調發展轉變。《規劃》強調要加快四個船舶工業集中區建設,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著力優化船舶產品結構,打造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基地,提升并鑄就修船大省,積極推進游艇、游船產業發展,大力推動船舶配套業發展,全面提升船舶設計研發水平和制造技術,樹立人才強企意識,重視人才隊伍建設。
《規劃》用很大的篇幅闡述產業結構的調整,應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以優勢企業為依托,以資產為紐帶,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一是支持造船企業開展強強聯合和兼并重組,積極引進央企和有實力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與省內骨干企業合資合作,鼓勵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完善和改制成股權多元化的股份制企業,壯大規模、增強實力。二是鼓勵龍頭骨干船舶企業與上下游產業組成戰略聯盟,相互參股,促進存量資產的合理流動,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產業集中度,以增強骨干船企的綜合竟爭力,確保穩定健康發展,實現共贏。三是推動中小企業集約化、特色化發展。鼓勵中小型造船企業面向細分市場實施差異化競爭,向“專、精、特、新”的方向發展,在優勢領域形成特色品牌,鼓勵有實力的中小型造船企業面向骨干造船企業發展專業化船舶中間產品制造,融入骨干企業的生產體系。引導中小企業積極發展特種船舶、內河船舶、漁業船舶制造,打造一批專業化、特色化的中小型船舶制造企業,形成以骨干造船企業為主導,大中型造船企業全方位發展的產業格局。四是加強與臺灣船舶業的聯系與合作,積極承接臺灣修造船業、游艇業、配套業和分段制造業的業務,做好產業對接。
《規劃》提出在“十二五”期間,要加大財政金融對船舶產業的支持力度,特別列出三條:一、加大對列入省重點的修造船建設項目,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給予項目前期經費和貸款貼息等補助。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爭取上國家重點技術創新項目,以取得專項資金支持。三、設立船舶產業投資基金,用直接融資方式購買大型船舶和海洋工程,建立以基金為主體的船舶運營模式,打造本省船舶生產、經營的直接投資融資體系。
1、凡本網注明“來源:***(非前瞻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征稿啟事:
為了更好的發揮前瞻網資訊平臺價值,促進諸位自身發展以及業務拓展,更好地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服務,前瞻網誠征各類稿件,歡迎有實力機構、研究員、行業分析師、專家來稿。(查看征稿詳細)
網友評論
0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