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醫藥改革引業內上書反對 “唯低價是取”傷害了誰?
廣東藥交所或于7月鳴鑼
據前瞻網了解,在結束此前推出的“廣東省藥品交易規則”意見征求后,廣東省衛生廳不久便召集了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和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相關負責人商討意見修訂事宜,籌備中的“廣東藥交所”最快今年7月就將正式鳴鑼開張。
廣東多年來一直在探索較為理想的醫藥流通改革模式。自2000年起,依照國務院《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等文件,廣東同全國各地一起,開始一場席卷全國的藥品集中招標改革。但這一模式的弊端也很快就顯露出來:單一來源藥品價格難以降低;廉價常用藥無廠生產、無人投標,以及出現“中標死”等現象……
2006年,廣東欲開風氣之先改革這一模式。廣東省醫藥糾風辦會同有關部門決定從2007年起實行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制度,廣東省醫藥采購平臺亦由此誕生。但不知何種原因,該采購平臺并沒有如改革之初設想的那樣,卻仍然“換湯不換藥”地回到了改革前原來的樣子。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陳祝生在總結該模式時承認,這種模式目前已經過時,“藥品采購中政府參與太多,行政手段太多,導致諸多方面不滿意,需要尋找新的出路。”
2013年,廣東高州醫院“回扣門”事件爆發,媒體調查發現,推動藥價虛高并給藥商與醫生留下高額的回扣空間的不是別人,而是全省統一的醫療集中招標體系。該平臺被指不但沒有降低藥價,反而是推動藥價虛高的“幫手”。
“醫生不滿意,藥商不滿意,各級領導也不滿意,吃力不討好,所以現在要改變。由政府直接組織招商,變成由政府來制定規定,提出要求,然后建立一套機制,由第三方交易平臺來交易。”今年年初的廣東省衛生工作會議上,廣東省副省長林少春如是表示。自此,廣東省醫藥第三方交易平臺開始逐漸浮出水面,并逐步確定為“藥交所”的模式。
“藥交所模式”由重慶市于2010年最先在國內啟動,此后成都市也采取了類似的做法。該模式的基本思路是“質量優先、價格合理、量價結合、規范配送、限時結算”,即由賣方和買方會員在交易所電子交易平臺簽訂電子購銷合同,共同完成交易。據悉,此前重慶藥交所正式上線交易一年后,藥品采購價格的平均降幅達28.07%。
據透露,廣東省曾于4月10日下發過廣東藥交所內部討論第五稿,并在業界小范圍流傳。“而現在對外征求意見稿可能已經是第六稿,最終確定下來可能要到第七稿、第八稿。”一知情人士表示。
改模式還是改機制?
當下,中國的醫藥招標方式各地各不相同,各地根據國務院的指導意見各自為政實行各種不同的規則。前瞻網獲悉,被外界廣泛關注的就存在安徽模式、南京模式、福建模式、河南模式等近20種不同的模式。其中安徽模式于2010年8月出臺,業內將該模式總結為“唯低價是取”,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相關人士曾公開質疑該模式,直至今日,安徽模式仍爭議不斷。而此次廣東藥品招標新規則被藥企大佬們指責是安徽模式的延續。
國藥控股[0.96%]高級顧問干榮富認為,國內各省的基藥招標沒有統一性的表述,既有重視價格的“安徽模式”,也有重視技術的“北京模式”,難以判斷哪種模式會成為主流。
而前述二甲醫院院長則對新規表示謹慎歡迎,他不無擔憂地說:“就像上一次改革那樣,剛開始能起到降低藥價的作用,但很快,藥價不降反升,因為那些藥販子們很快就摸清楚了門路,適應了新的規則,利益共同體重新建立起來。”
分析人士認為,中國的藥品流通改革不可能在大的醫療制度改革未破局之前而“獨善其身”,“只要醫療衛生體系中,醫院的獨立的主體地位未能確立,相應的民主管理與社會監督體系沒有建立起來,這種改革無論怎么巧妙設計都可能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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