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汽車出行“限外” 區別對待引爭議
繼汽車限購限牌之后,廣州再出新招。
雖是權宜之計,但廣州還是緊跟北京、上海的腳步,即將加入對外地車限行的行列。這意味著,一線城市“北上廣”又多一個共同的“標志”。
廣州市交委總工程師沈穎22日表示,作為限牌配套必不可少的措施,廣州限行外地車輛的政策出臺只是時間問題,目前已經征求了周邊21個地市的意見。
針對外地車輛的“差別對待”之舉,同時引來不少爭議。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所副所長張國華表示,同樣繳稅的外地車受到限制存在公平性問題,對外地車和本地車的差異對待只能是一種權宜之計。
梳理現有資料,目前我國已經施行外地牌照車輛限行措施的城市只有北京和上海。
按照北京市公安交管局相關規定,從2011年1月1日起,除特殊車輛外,非京籍的載客汽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需進入北京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進京客車通行證、北京市區通行證);持有進京通行證件的非京籍進京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至9時和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
另外,工作日9時至17時,非京籍進京載客汽車需執行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圍為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車牌尾號輪換方式按照北京市機動車車牌尾號的輪換方式執行。
據前瞻網記者了解,上海市公安局則于2011年9月15日印發通知,規定除周六、周日和國定假日,每日7時30分~9時30分和16時30分~18時30分,部分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號牌小客車通行。
除了上述兩個城市,其他一些城市雖然也有特定時間或區域的限行規定,卻沒有針對外地車輛的限制。例如杭州市于2011年10月施行“錯峰限行”和2012年秋對西湖景區實施的區域限行規定,也始終對外地車和本地車“一視同仁”。
對此,張國華認為,對外地車和本地車的差異對待只能是一種權宜之計。政府不應該針對外地車進行限制,而應該提供一套更高水平、更高制度效率的公共交通系統,把私家車的出行引導到公共交通上來,這才是城市道路管理的最終目標。“一切限制的前提都應該是給被限制者提供另外一套能與小汽車出行相媲美的公共交通系統。但是我們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跟小汽車相比,不論是在效率、服務還是出行環境上,都還難有競爭力。”
張國華認為,目前長三角地區城市的公交系統相對完善,但依然不夠便利。“公共交通改革要真正實現一票制,即從出發地到目的地應該是乘客購買一張車票就能解決所有出行。”
他以國外“限外”的經驗為例說,羅馬對外地車也存在限制規定,但卻更加細化和人性化,比如會專門為被限制車輛提供低價停放場所,車主也可方便地轉乘城市公交系統繼續出行。
在這方面,目前一些城市已經進行了探索。上海市目前建有6處、將建37個P+R停車場樞紐,同時正在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交通經驗,加強機動車停車后換乘公交系統的服務。
沈穎也提出,廣州此次“限外”只在高峰時段在指定區域和路段,而在制定“限外”措施的同時,廣州也制定了包括交通指引、停車換乘、公交接駁、宣傳引導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以妥善解決實施限外后周邊城市來穗的交通出行問題。目前措施正加速推進落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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