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下調三類藥品最高零售價格 減輕社會藥品費用負擔
據前瞻網記者了解,本月8日起,上海銷售的免疫、抗腫瘤和血液系統類等藥品最高零售價格將得到調整并正式執行,這是日前市發改委發布通知的,旨在為減輕社會藥品費用負擔,規范醫療機構藥品購銷行為 (具體的藥品及價格詳見市發改委網站)。
根據通知,調整價格后,單獨定價藥品按 《單獨定價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規定執行,統一定價藥品按 《統一定價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規定執行。
市發改委指出,這次公布的相關藥品價格都是最高零售價格,也就是說,上海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及其他藥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銷售價格不得超過發改委所公布價格。同時,鼓勵各類藥品經營者通過改善管理、降低運營成本,進一步降低實際零售價格。
納入此次調價的藥品價格,醫療機構應執行相關的實際加價率,即以最小零售單位的實際采購價為基礎,加價率不得超過15%;實際采購價高于500元的,最高加價額不得超過75元。零售包裝單位內含2支以上注射劑的,醫療機構在拆零出售給患者時,應按照零售包裝單位零售價格除以包裝數量計算單支實際零售價格。上海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按市衛生局的有關規定實行零差率銷售。
對已在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中標的藥品,醫療機構應按 《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價格管理辦法 (試行)》相關規定執行。中標進入上海市基層醫療機構的藥品,中標后最高零售價高于此次發改委所列價格的,應按所列價格倒扣15%后在基層醫療機構銷售,具體詳情可登陸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員會網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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