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陸核電發展之爭:安全讓位于利益?
內陸建核電站安全嗎?
此前,曾有消息稱《核電中長期發展調整規劃》即將出臺,但目前圍繞內陸核電的爭論仍然激烈,這已經成為《規劃》出臺的重要阻礙之一。
知情人士稱,由于《核電中長期發展調整規劃》將涉及是否開建內陸核電站、何時開工、如何布局、規模幾何等問題,圍繞此問題爭論的各方仍未能達成共識,這讓規劃制定的進度受到影響。
而這場爭論同時折射出水電與核電作為兩種清潔能源之間的微妙關系。同為我國能源結構調整所倚重的兩大能源產業,兩者角力才剛剛開始。
利益之爭
上述知情人士稱,水利部門對內陸核電的反對意見集中在核電安全問題上,擔心核電站會排放含有放射性的污水,從而對水域造成污染。但在核電行業人士看來,這場爭論背后則是一場利益的博弈。
“水電也是國家非常重視的能源,那跟核電相比,誰先發展、誰后發展、發展多大,這都涉及到利益博弈。”核電行業人士說。而正是在內陸核電的問題上,水電行業抓住了安全的議題,給風頭正勁的核電行業一記重拳。
事實上,即便是水電界的人士對這樣的觀點也并不贊同。曾任水利部副部長、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總經理的陸佑楣曾表示,核電站含有放射性的水都密封在其一回路當中,而排放到外界的水都是二回路當中的水,只要達到安全標準就不會對水域造成污染。
“全世界50%的核電站都在內陸,不是沿海的。”陸佑楣說,“他們對這個問題沒有弄清楚。”
美國核電運行商Exelon亞太地區業務拓展執行董事白文德表示,在核電安全的問題上,正確的設計和運營比選址要重要得多。無論在內陸還是沿海,滿足標準的設計和符合規范的運行管理才是保障核電站安全的關鍵。
但這場清潔能源的“地位之爭”還是帶動了水電與核電多方面的競爭。
水利部相關人士表示,由于核電與水電用水的形式不同,彼此之間不存在水資源上的競爭,但卻可能在負荷上發生沖突。
“比如一個地方水電資源豐富建了一個水電站,那它投產之后就形成一個固定的負荷供電區,這種情況下發展核電就重復了。”上述水利部人士說,“如果用核電代替火電會好一些,但肯定得在確認其安全的情況下。”
上述核電界人士對此表示,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大家肯定是要爭的。”他說,“是方方面面的競爭,用電負荷只是其中一項。”
水利部門已將安全性看作是水電與核電競爭的最大優勢。“現在肯定優先發展水電。”上述水利部人士說,“至少從安全的角度考慮是這樣的。” 他同時指出,不能簡單比較水電和核電哪一種更好,應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去論證該采取哪種方式。
“對核電的態度,我們沒有官方的正式表態。”上述水利部人士說,“還是要根據中央關于能源發展的戰略,我們也是要和國家保持一致的,不會有特殊的說法。”
掣肘核電規劃出臺
據悉,由于涉及到內陸核電的問題,《核電中長期發展調整規劃》制定的進度也受到了這場爭論的影響。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國家核安全局在這場爭論當中并未有明確的表態。知情人士稱,由于涉及到安全問題,尤其是考慮到我國生態環境的現狀,國家核安全局在建設內陸核電站的問題上比較謹慎,而這無疑是給核電企業進軍內陸潑了一盆冷水。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統計,我國即便把沿海可開發的廠址全部建成投產,裝機容量也只有7000萬千瓦左右,而隨著用電需求的增長,中西部地區缺電的情況仍然難以緩解。
上述水利部人士稱,水能資源總量6億萬千瓦,可開發資源量5.4億萬千瓦,目前還有約60%有待開發。
“水能全部開發出來也就這么多,風能、太陽能的年可利用小時數1000-2000小時之間,可得到的能量太少。”陸佑楣說,“煤炭在開采、運輸、燃燒過程中的污染太嚴重,核電是替代火電的最佳選擇,也將是未來人類能源的重要取向。”
陸佑楣認為,有的國家要停運國內所有核電站,只要其有合理的替代能源,當然可以。但鑒于中國的能源現狀,必然需要多元化的能源結構,因此內陸核電建設將不可避免。
業內人士指出,最優化的選擇應該是在安全的前提下,在內陸同步開發水電與核電,但在現有的利益格局下,協調起來有難度。
陸佑楣表示,現在關鍵的問題是要提高核電的安全標準,而不是要放棄內陸核電。“最關鍵的問題時提高核電安全性,達不到標準就不能上馬核電站項目。”陸佑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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