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著作權法:殺死中國音樂?
數據顯示,目前音樂版權方每年拿到的收益不到10億元,相當于整個產業產值的2%左右。
日本和韓國的版權方在數字音樂產業拿的分賬比例是90%,在歐美,版權方拿到的平均產值是70%。
周亞平曾參與《兩只蝴蝶》的無線市場開拓與CD銷售,從中獲得了幾千萬元的收益,但除此之外的權益卻很難收到,2006年,周亞平曾為此打官司,后得知適用方已與一集體管理組織簽署了授權協議,當時,周亞平并未與該協會簽署協議入會。
不過,該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協會的賬單每一筆都值得推敲,公開透明就差個人隱私沒公布了,“我們的管理費只收取15%,這應是一個平均的數字。”
有音樂人建議,音樂版權機構應至少有三家,如果“60條”、“70條”不刪的話,一些機構的圈地發展必將形成集體管理組織對音樂版權收益的壟斷。
一些音樂人表示,目前音樂版權真正的收益方之一是北京天合文化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天合”)。
5年前,卡拉OK版權收費在各地陸續啟動,當時同樣引發爭議。北京天合是中國音像協會和文化部委托的收費機構之一。
資料顯示,這家正是成立于5年前,注冊資金為1000萬元,出資單位分別為北京中文發數字科技有限公司與深圳市華融盛世投資有限公司,各占股50%,目前已經在多個省份成立了“天合”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北京天合近年來均處于賠本賺吆喝的狀態,2007年~2010年的凈利潤依次為-0.2萬元、-879萬元、-5969932元以及-92664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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