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將于今年完成修改
目前,有關部門正加快推進《土地管理法》的修法工作,并有望于今年內完成。據了解,修法將改變以往大修的思路,將重點集中在征地制度改革。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了解,此前流傳甚廣的《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版本,修改涉及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個環節,耕地保護、土地整治、土地征收和利用、建設用地的使用、土地交易等均有所涉及,并將土地督察制度納入法條。
其中,多位接近國土資源部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征地制度改革是修法的重點和難點,因此目前將修法的重點聚焦于此,目的是集中解決爭議最大的問題,爭取最終以修正案的方式盡快出臺。
來自國土資源部官方的消息也證實了上述思路。
2012年3月16日,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稱,《土地管理法》修訂中有關重點制度設計的工作正在抓緊推進,將緊緊圍繞征地制度改革,重點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解決被征地農民發展權問題。
修法將集中在“征地范圍、征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失地農民安置、社會保障和就業、征地程序以及權力救濟”等方面,上述接近國土資源部的人士說,“為了配合修法工作,國土資源部的工作組正在全國調研,制定出臺《集體土地征收條例》,但只有修法完成后,條例才能實施”。
2012年2月1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把“深化農村改革,制定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條例”,作為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
上述人士表示,從調研情況看,各省對集體土地征收分歧很大,“各地經濟發展不同,補償標準無法一致,而且政府抱怨,明和暗的補償加起來已經不少”。
據國土資源部消息,在征地制度改革中,首先將明確征地范圍,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相銜接,對公共利益進行界定;在征地補償上,拓寬補償安置方式,改變單一一次性貨幣安置為主的模式,落實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采取就業、培訓、留地、入股等多種安置模式,為被征地農民留足發展機會和發展資源,土地增值收益向被征地農民傾斜。
國土資源部要求,要保障被征地農民居住水平有改善,對農民房屋拆遷不再簡單地按附著物補償,要單獨給予補償,重分宅基地的采取房屋重置價安置,不再分配宅基地的按當地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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