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貸款高利貸的根本原因還是銀行逼出來的
臨近年末,回顧2015年的中國銀行市場的行情,可謂是依然躺著賺錢,但是不少專家預測,未來銀行這種模式將會結束,并且帶來種種弊端還將難以消除。例如,民間借貸。
從體量來看,今年銀行對中小企和農業農戶貸款更加收緊,并且隨著一些大銀行存款優勢的逐漸喪失,銀行更加緊縮了關于一般中小微企業、創新型中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戶放貸比例。
目前,由于因信息不對稱、不能按照熟人社會原則放款,貸款成本高、風險大,加上貸款給國有、政府和非國有經濟風險追究責任不一樣,銀行還是將款放給國有企業、政府平臺,雖然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轉貸對象因經濟下行需求也在收縮,銀行還是希望它們從銀行轉貸而控制風險。
這樣,即使中央和國務院再三要求銀行保證對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的比例,但是中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型中小微企業、農業農戶還是貸不到款,或者從非銀行機構轉貸過來的資金利息仍然很高。
2016年開始,一方面,實體經濟、政府建設領域,一些產能過剩、庫存過大的工業和房地產企業,將會迎來關停和倒閉潮,使兼并、重組、破產和重整業務量大幅度上升,政府稅費及賣地收入也會相對下降和越來越少。
中國銀行體系中,國有企業、地方政府、房地產等方面的違約會大量發生,顯性和隱性的呆壞帳將急劇增加,特別是一些地區的城商行會面臨支付困難。因此,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資產剝離和重組后,新一輪的更大規模的企業和政府與銀行之間的債務重組,又不得不再次展開。
筆者認為,國務院協調銀監會,并要求各銀行,對大量的能正常運行的企業,緊急改變到期先還款再貸款,改為不先收再放,而是展期并續簽合同的方式。
目前,大中銀行為了規避風險,愿意把款先貸給信托、租賃、國有企業財務公司、村鎮銀行、典當行、小貸公司等中轉,都成了從大中銀行低進高出的非銀行倒錢金融機構。其次,整個社會都有一種投資短期化、高利化、賭博化等“不勞而獲、一夜暴富”和“天上掉餡餅”的心態,由此一些融資機構和單位允諾高利率、借新債還舊債的龐式騙局集資,開地下錢莊,也對利率的不合理上漲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司法解釋允許民間借貸“利率可以超過法定基準利息率的四倍”,起到了保護和慫恿高利貸的不良作用。
筆者覺得,如果中國要想讓科技創新型的中小微企業真正能貸到款,考慮到實施創新戰略、遏制經濟下午的迫切性,必須盡快引入硅谷銀行業的機制,在全國北京、上海、深圳、武漢、重慶等布局三到五個中小科技型的銀行,這有利于“天使—風險投資—科技信貸—股權—并購—租賃—資本市場”完整創新金融服務體系鏈的發展和完善。
更多數據和行業分析可以參考《2016-2021年中國銀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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