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不買單,樓市調控何去何從?
直接干預定價是典型的計劃調節手段,不符合市場經濟最基本的原則。在當前形勢下,政府采取這樣的做法,固然用心良苦,也可以說是無奈之舉。但我們認為,當前這種困境的根源,一是我們以往的調控政策都沒有指向房價上漲的根本原因,二是因為我們沒有厘清在這個問題上政府可以做什么,以及什么應該交由市場來做。
導致房價上漲的原因有很多,短期性的因素有土地財政、熱錢炒作、國際因素等等,從長期看則是供求關系問題。但是,目前常用的通過提高稅收是否可以在長期意義上起到壓低需求的作用呢?
從需求角度看,只要國家的經濟還在向前發展,人們對住房的需求就是無法消滅的,也不應該被消滅。而影響購買決定的因素不僅僅是有無的問題,也不僅僅是房子本身的面積、朝向、戶型結構等等。除了這些因素,普通老百姓購房時更多的還要考慮子女教育、交通、醫療、物業環境、文化娛樂設施等附帶因素。普通老百姓這樣做的原因很簡單,即在當前國內的環境下,不同城市以及同一城市不同街區的房子,在上述方面能夠給老百姓提供的便利并不相同,或者說,上述因素使得房子作為一種商品并不是均質的,所以老百姓愿意付出的價格也是不一樣的。這就是為什么,北京的學區房單價可以報出10萬元,北京五環外乃至燕郊地區的房價可以高出二三線城市城區的房價幾倍。
另一方面,增加土地和保障性住房似乎可以增加市場的住房供給,但房地產市場的特性在于:從長期看,城市的土地供應不可能是無限的。所以,從長期均衡的角度看,使市場均衡的唯一出路是將需求從一線大城市向二三線城市分流,而要做到這一點,必須使不同城市以及同一城市不同街區的住房盡可能實現均質化,即努力消除不同城市以及同一城市不同街區的居民,在獲取教育、就業、交通、醫療、環境、文娛等方面權利的差異。這不僅是調控房地產市場的需要,也是發展城鎮化的需要。當然,要做到這一點絕非短期內可以一蹴而就的,但這卻是解決當前困境的根本出路,同時也是政府的職責所在,而短期因素給市場帶來的波動,則完全可以交由市場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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