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臺20%個稅細則 避免傷及無辜
各地出臺20%個稅細則
各省市日前出臺“國五條”實施細則,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其中多對20%的個稅政策做了一些特別的規定。比如北京市3月31日開始執行的細則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據前瞻網記者了解,此前,有不少人反對與質疑20%個稅政策。其意見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認為其加大了房價的成交成本,于房價上漲不僅沒有控制與調控作用,弄不好會起到助推和助長的反作用力。二是認為20%的個稅政策,很輕易就能通過計入房價等方式轉嫁給買方,這無疑加大了買房者,特別是剛需者的購買負擔和壓力,增加了他們的痛苦指數。
如今,各省市細則中將“持有唯一住房五年以上”置于了20%個稅之外,多少為此前的擔憂做出了一些安撫,為樓市和住房剛需者帶來了共同的福音。
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如果一家人只有一套甚至沒有房子,別說是20%的稅收,就是30%或者更高,他們也用不著擔心,因為他們根本就無房可賣。而真正賣房子的,絕大多數都是擁有兩套以上房屋的人。甚至很多人是炒房客,是投資性購買者和純投機性購房者。也正是這些人,利用手中的資金優勢,搶占了房產資源,推高了房價,讓未婚女青年和丈母娘等背了“黑鍋”。
因此,無論是從稅收收入調節作用和杠桿作用的角度出發,還是從抵制房價過快上漲,釋放更多房源以供剛需者購買的角度出發,嚴格執行20%的個稅都非常必要。當然,在房屋成交計稅、征稅時,20%的個人所得稅是存在轉嫁隱憂的。但只要一方面設計制度舉措,嚴加預防和控制,一方面努力穩定樓市、規范房價。買房者自會遵循著質優價廉的買房標準,賣房者想轉嫁個稅也沒有那么容易。
同時,就像推行官員財產公示政策的風聲,迫使一些官員火速賣房一樣。事實也證明了,嚴格執行20%個稅的政策,也使得一些多套房房主,投機和投資者開始“連夜”脫手多余的住房。比如20%個稅新政的消息一出,從3月4日-3月10日一周的時間,新疆烏魯木齊二手住宅成交達1002套,相比此前一周,成交量增加67%(據3月13日天山網)。之后,數萬人相繼趕乘“末班車”,成交量同比增長一度達到近600%。
試想,一人多房或者一戶多房,以及投資、投機者手中囤積的、空置的房子被釋放,無疑將會滿足更多剛需者的需求。
也有人提出憂慮,20%個稅會傷及無辜,加重了一部分只有一套房又想賣房,或者重新買房者的負擔。事實上,這一擔心完全是多余的,比如北京和廣州等地的“國五條”實施細則出臺之后,都考慮到了“個人首套房”、“持有五年以上”等特殊情況,給出了此類住房成交,不按20%計征個稅的規定。面對這一消息,人們又漸漸恢復了理性,不再盲目過戶。比如近日各地二手房成交量開始出現了回落。
很明顯,20%個稅政策,主要是針對多套房、投資與投機性住房的,對老百姓的普通住房買賣的影響有限。而處在樓市、經濟和開發商的角度來講,“國五條”同樣是福音。一方面,樓市亂象沒有了,價格逛漲沒有了,恢復了理性,樓市泡沫自然也就沒有了,在平穩與理性中謀求樓市和經濟的發展,總比坐著“小船”,在驚濤駭浪的樓市“海浪”上忽上忽下的顛簸要好。另一方面,從長遠看,普通居民、剛需者等群體,才是開發商,是樓市,是經濟的“上帝”,房價穩定了,更多的老百姓買得起了,不至于被一套房榨干一生之積蓄了,開發商和國民經濟等,就有了13億人組成的強大后盾,房子豈會愁賣,開發商何愁賺不到錢,經濟何愁不會發展和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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