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行業準入條件》被指過于籠統
葡萄酒正逐漸在中國社會普及,隨著葡萄酒的熱銷,我國的紅酒代理商的數量在三年間由800家猛增到4000家。消費市場的不斷擴大,一方面促進了我國葡萄酒行業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出現了良莠不齊的現象。一些灌裝酒、勾兌酒也涌入市場,影響了我國葡萄酒行業的健康與良性的發展。
據前瞻網記者了解,為了規范我國的葡萄酒行業的生產、提升我國葡萄酒的品質,工信部近日公布了《葡萄酒行業準入條件》,并將于今年7月1日起執行。這項被稱為“國內第一個”的葡萄酒行業規范性制度,嚴格地設立了門檻障礙,明確規定了原料供應量和生產總量,相對保護了規模生產企業,把一些中小酒作坊和灌裝企業踢出行業,對于增加國產酒的市場份額及提高國內紅酒品質是利好的。
盡管這一《準入條件》的公布從行業規范的角度來看,起到了一種把關的作用,但是也有一些業內人士表示,這個《準入條件》目前過于籠統,相關行業法律法規亟須出臺。相對于國外底蘊豐厚的紅酒文化和卓越品質,國內葡萄酒的發展之路又在何方?
近些年,隨著葡萄酒銷量的增加,國內的“灌裝葡萄酒”開始在市場上出現。所謂“灌裝葡萄酒”,簡單的說就是勾兌酒。一些從事灌裝葡萄酒業務的機構,從國外酒廠大批量進口葡萄酒,分銷給在國內注冊商標的商家,進行集中灌瓶,最后流向市場。但是,很多灌裝酒的品質極差,因為從國外進口10噸葡萄酒,進行勾兌后就變成了30噸。
根據工信部最新公布的《準入條件》,企業(項目)原料保障能力應不低于生產能力的50%。業內人士認為,這些規定保護了規模生產企業,嚴格設立了門檻障礙,特別是對原料供應量、生產總量都進行了明確規定,這無形中把一些灌裝企業踢出了行業,對提高國內紅酒品質卻是一大利好。
中國酒業門戶網站營銷經理將云飛:比如說,我以前有個小酒廠,可能一年生產10噸酒,可能8噸酒的原酒是從國外進口回來的,自己只有2噸。現在它規定了,你要生產10噸酒的話,自己至少要有5噸原酒的生產能力,提升了本身的生產力。就是說,把灌裝酒、外面的進口酒基本上壓縮了,提高了國內自己的生產能力。
酒美網首席品酒師晉陽卻認為,《準入條件》主要是打擊不規范的中小酒商。
晉陽:這個政策其實對于灌裝來說,沒有太大影響,因為灌裝都是合法進行,但可能對一些中小企業會有影響。因為他本身的生產規模,包括技術能力、生產能力,都達不到新的規范,所以他會無法進行葡萄酒生產,包括灌裝酒的生產。
此外,據前瞻網記者了解,《準入條件》還對企業(項目)規模做出了規定。晉陽指出,正規的葡萄酒生產企業一般都能達到這些要求,這個準入條件對有規模、有品牌、有基地的葡萄酒企業來說是一種利好。
晉陽:就是說,它把市面上中小型生產葡萄酒企業就淘汰掉了。因為規范后,這些中小企業不符合規范的要求,所以他們不能生產了,市場占有額在減少,那這些大型公司市場占有額就相對的增加。
但是晉陽認為,在已有的標準、法規下,單純在企業規模上增加限制,并不能起到很好的行業規范作用,還需要更具體、更有針對性的規定。
晉陽:絕對是需要出臺相關細則的,因為這個東西只是一個籠統的框架規范,能達到什么要求,生產什么酒。但是,對于生產酒最基本的就是,我的酒是不是能保證年份,是不是能保證里面沒有勾兌其他年份的酒,是不是能保證中國生產的酒里沒有勾兌國外的散酒,是不是保證酒里面每個年份質量都是好的。這些如果沒有一個細的規范的話,葡萄酒的整體質量也是不會提高的。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葡萄酒行業很多問題都亟待解決,比如說,進口廉價酒在國內以高價售出、年代酒造假、"三精一水"勾兌現象都讓我國葡萄酒工業遭遇信任危機,根治這些問題還需要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介入。而對于葡萄酒生產企業來說,面對日益涌進的進口葡萄酒,除了價格上的競爭優勢以外,要在品質上下足工夫,只有這樣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競爭中取得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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