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新政陷尷尬 處理成本過高致推廣困難
目前,國家已經出臺《“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規劃》指出,“十二五”期間,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投資近4300億元。其中,各類設施建設投資4271億元,設施監管能力建設投資27億元。不過,專家表示,上述政策面臨“叫好不叫座”的尷尬。
據前瞻網記者了解,日前出臺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提出,“十二五”期間,國家計劃將城鎮生活污水的回用率提高到10%,工業廢水的循環利用率要達到85%的要求,同時規劃對淮河、海河、遼河、黃河上游等流域內城市的再生水回用率提高到20%以上,巢湖、滇池等流域內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要提高到35%以上。此外,規劃還提出,要通過對超額用水加征水費來補貼再生水利用;并計劃對再生水免征水資源費、增值稅,對再生水經營企業免征營業稅、所得稅。
不過,由于再生水處理成本高于新取水成本,上述新政在企業并不易落地。
目前,由污水處理廠二級處理(包括MBR工藝處理)達到排放標準的廢水,經過簡單的再生處理后,已在對水質含鹽鹽要求不高的市政領域得到部分應用,如綠化、洗車、沖廁、河道補水等。但這些應用的附加值較低,用戶建設再生水設施和使用再生水的經濟驅動力不足,難以建立起有效的市場機制。
還有專家指出,有些再生水工程借用了適合從天然水制作純水的反滲透技術來進行除鹽,但在實踐中卻發現,由于廢水成分復雜,反滲透的預處理負擔很重,除鹽時需頻繁更換濾膜;處理過程須添加大量的阻垢劑、還原劑等,易造成二次污染;制水成本高,難以形成利益驅動。
此外,寧波北侖區巖東排水有限公司總經理陸劍谷表示,在南方富水地區,企業獲取河網水、偷采地下水的成本較低,水資源費標準較低且有征收不到位情況出現,導致企業取水較為便宜,因而較難產生工業廢水再生回用的經濟動力。
陸劍谷認為,“只有政府對企業的新鮮水源進行控制,才能推動再生水產業的發展。”工業用水在絕大多數場合是用于循環冷卻,無需處理成純水,而在污水資源化設備全產業鏈中,前端已有諸多達標排放、滿足部分市政回用要求的設備,后端以制作純水見長的反滲透設備經濟上并不適合制作滿足一般要求的工業生產用水,因此電吸附技術就在這一窄化的細分市場立穩了腳跟。
據前瞻網記者了解,目前反滲透法的綜合制水成本達到了4至6元/噸,電吸附約為0.5至2元/噸。
愛思特水務科技公司董事長孫曉慰認為,盡管再生水用途廣泛,但要做出高附加價值來,還是要賣給工業企業。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北方主要城市和南方多數城市的工業用水價格均大幅高于再生水價格。分別取這些城市的工業用水與再生水的均值,不難得出我國工業用水的平均價格大約為每噸4.31元,而再生水則為每噸1.37元,兩者差距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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