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比亞迪商業無間道升級 積怨源于資源擠占?
富士康和比亞迪商業機密案劇情跌宕,雙方糾纏5年多,在出手和反制的過招中,雙方上演了一部更為精彩的商業無間道。據前瞻網記者獲悉,近日,富士康在香港對比亞迪鍥而不舍的上訴被香港高院駁回,為這幕“諜戰劇”暫時點上了逗號,但也預示著高潮即將來臨,因為香港高院的駁回理由十分關鍵,這將是決定富士康和比亞迪此案鹿死誰手的重要一環。
富士康比亞迪無間道
反控證據“炸彈”即將引爆
6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駁回了原告方“富士康系”的上訴。此案發展過程中,被告方“比亞迪系”曾對富士康提出反指控,該案法官最終判定,駁回富士康的上訴。
同時,法官指出,對于比亞迪對富士康的反指控持保留意見,即比亞迪亦有可能存在誹謗或濫用訴訟程序。
面對竊取商業機密的指控,比亞迪在否認的同時,反控富士康對該公司業務進行不法侵害。比亞迪方列舉的證據包括:富士康涉嫌非法拘禁和恐嚇張健,迫使他承認非法透露富士康商業秘密的事實,以及富士康曾通過向前員工行賄1000萬元,以進入并篡改柳相軍和司少青的電腦硬盤中的內容。
這些反指控的證據對于該商業機密案猶如一顆即將引爆的炸彈。富士康方面律師也承認,比亞迪方律師所遞交的反指控將帶來非常嚴重的后果。這些指控一旦成立,將造成刑事犯罪,并有妨礙司法公正和栽贓嫁禍之嫌。
但他認為,即便這些證據成立,它們也隸屬刑事案件,而非民事案件,不應該讓以上證據,影響這起民事案件的判決。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楊兆全律師卻不這么認為,他指出,比亞迪列舉的事實已經涉及到刑事罪名,這種情況下,民事訴訟應該中止。
“如果雙方的糾紛爭議過程中確實出現了刑事成分,根據法律規定,應該先由刑事訴訟來解決相關的刑事問題,刑事問題解決不了的,刑事訴訟完結后,再通過民事訴訟解決雙方權益的糾紛”,他認為香港高院的裁決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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