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華高壓鋼瓶雙反調查 貿易保護引業界側目
據前瞻網獲悉,美國商務部近日宣布對從中國進口的高壓鋼瓶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關稅。根據美國商務部公布的終裁結果,將對中國輸美鋼質高壓氣瓶征收6.62%~31.21%的反傾銷稅和15.81%的反補貼稅,這一稅率對鋼鐵產品而言并不算高,但其征收背后的“不合理”卻引人側目。
律師楊晨近期代理的兩起中美貿易摩擦案件都與鋼鐵有關:一起是美國對華風塔產品反補貼案,另一起是美國對華高壓鋼瓶“雙反”(反傾銷和反補貼)案。
對于后者,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近日作出肯定性終裁,認定中國輸美鋼質高壓氣瓶對美國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根據美商務部(DOC)上月初公布的終裁,美國將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6.62%~31.21%的反傾銷稅和15.81%的反補貼稅。
就鋼鐵產品而言,與高達三位數的雙反稅相比,此次高壓鋼瓶雙反稅并不算高。但楊晨坦言,如果美國沒有分別采取外部基準價格和“目標傾銷”等不合理方法算反傾銷及反補貼稅的話,中國一定能拿到零稅率。
但問題是,作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游戲規則的制定者,美國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身份令中國企業的應訴變得異常艱難。正如楊晨所說:“游戲規則不公平,你做得再好也沒有用。”
“公共機構”認定之殤
在高壓鋼瓶一案中,楊晨是國內唯一強制應訴企業北京天海工業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他表示,在美國認定中國鋼鐵產品的所有“補貼”項目中,“原材料采購”一項是決定反補貼稅幅度的最主要因素。
“作為高壓鋼瓶的主要原材料,鋼鐵都是從國內比較大的鋼鐵企業采購過來的,但美國就認定中國鋼鐵企業是公共機構。”楊晨說。
根據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構成補貼與否的一個重要判斷依據就是成員方是否存在由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提供的財政資助。但在各國反補貼實踐中,關于“政府”和“公共機構”的界定一直存在諸多爭議,尤其是在關于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是否屬“政府”或“公共機構”的判斷上。
“美國在反補貼調查中一直對中國國企有看法,認為它們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市場主體,因此凡是涉及到國企的交易都會被認為是有問題。”商務部條法司司長李成鋼說。
于是,“哪怕中國企業通過貿易商采購,但只要這些鋼鐵產品是由中國大型鋼鐵公司生產的,都被美國視為存在補貼傳遞。”楊晨說。
一旦被認為是準政府機構的“公共機構”,中國政府便被貼上“補貼”的標簽。這直接導致美國在計算補貼幅度時,不以中國國內市場的價格為計算基準,而會選擇一個外部市場的價格作為中國市場“應當”的價格。
毫無疑問,這一“應當”的價格“必須”要比國內采購價高。楊晨透露,為了獲得高的補貼幅度,美國在全球搜尋奇高無比的采購價,甚至將從意大利賣到阿聯酋的鋼鐵價格也納入計算,以獲得高平均數。
“即使我們找到再多的低基準價格也抵消不了這么高的平均價。”楊晨表示,在此案15.81%的反補貼幅度中,“原材料采購”一項“貢獻”了近九成。
“從反補貼角度上來說,公共機構認定和外部基準價格是我們的‘死穴’。即使你花再多工夫也只能把稅率降到這個水平。與DOC初裁時26%的反補貼稅相比,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楊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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