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終止對中國玻纖織物反傾銷調查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獲悉,近日歐盟委員會提出建議,將結束針對中國產玻璃纖維織物的反傾銷調查。這是自去年無線調制解調器案以來,歐盟對中國在初裁之前就以無稅結案的第二起案件。
歷時七個多月,歐盟對華玻璃纖維織物反傾銷以無稅結案。中方政府、企業、律師團以及行業組織的通力協作最終迫使歐盟妥協。反傾銷主要針對的是大的龍頭企業,因此大企業應該有積極應訴的決心和勇氣;小企業也不應放棄抗辯,因為其獲得市場經濟地位或者分別裁決的幾率更大。
本案代理律師、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北京)律師向東表示,從前期準備上交應訴材料到最終得到歐盟撤訴公告,此案前后歷時七個多月。歐盟的最終妥協得益于政府、企業、律師團以及行業中介組織在應訴中的通力合作。
歐方難以自圓其說
2011年7月28日,應玻璃纖維織物防衛聯盟的申請,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編制和(或)縫合玻璃纖維織物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玻璃纖維織物產品主要用于風力葉片、電子產品、游艇、滑雪板等。據統計,中國在調查期一年內出口了近2.1億美元的涉案產品。
巨石集團有限公司(巨石集團)和振石集團恒石纖維基業有限公司(恒石基業)是此次反傾銷案件中涉案金額最多的企業,總金額超過1億元人民幣,約占整個國內玻纖織物出口量的70%。
巨石集團法務部部長鐘偉表示,作為業內領頭企業,面對歐盟的反傾銷制裁,應訴義不容辭。
在向歐盟遞交關于市場經濟地位的問卷和傾銷問卷后,2011年11月下旬,歐盟官員到浙江桐鄉、北京、四川成都等地進行為期3周的實地核查。
2012年2月21日,對進口于中國的編織或縫紉玻璃纖維織物的反傾銷調查聽證會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巨石集團及恒石基業出席并進行無損害抗辯。
向東透露,我方律師以多家歐洲生產企業的公開數據為依據向歐委會指出,歐盟產業在調查期和2011年并未遭受損害。即便某些歐盟產業遭受損害,其主要原因也是由于金融危機和下游用戶采購政策調整以及歐盟產業自身先前過于樂觀的市場預估所致,不應歸咎于中國的進口產品。
此外,我方律師還就歐方對市場經濟地位裁決超過三個月的做法、調查期選擇,以及所提供的公開信息嚴重不足等提出異議。對于這些問題,歐盟官員均無法自圓其說。
更為重要的是,歐盟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也不斷感受到來自歐盟內部,特別是下游風能產業的強大反對聲浪。
“歐盟官員來核查的時候,我們的一個重要客戶剛好也在。客戶表示,在采購我們的產品前,他們通常要進行兩三年的論證,征稅對其造成的損失也很大。”鐘偉表示,如果對中國玻纖織物采取反傾銷措施,將提高歐洲下游產業的生產成本,嚴重削弱歐洲下游企業的全球行業競爭力。巨石集團據此通過其在歐洲市場建立的強大營銷網絡,發動歐洲客戶對申訴方提出反對意見,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此案的順利結案。
企業在應訴中成長
據了解,作為中國最大的出口商,巨石集團和恒石基業不僅積極應訴,還承擔起了全行業的損害抗辯。在此前的聽證會準備工作中,浙江省、嘉興市和桐鄉市三級主管公平貿易的政府部門均對企業給予了指導。由于此產品涉及歐盟新能源行業的利益,歐盟進口商也給予了大力配合。
最終,歐盟委員會迫于壓力決定以無稅結案。“中國企業又一次以自己的智慧和信心贏得了市場。”向東說。
事實上,這并非巨石集團首次站出來積極應訴。在2010年歐盟對中國產玻璃纖維進行反傾銷調查一案中,巨石集團已經“初試牛刀”。
“第一次碰到反傾銷案的時候難免有些不知所措,但我們知道企業一定要有積極應訴的態度,”鐘偉說,“政府和商會也給予我們技術和程序上的指導。”最終,終裁稅率從此前的43.6%降到了13.8%。“小企業應訴也是有必要的。因為反傾銷主要打的是大的龍頭企業,歐委會反而可能處于其他方面的考慮會給小企業市場經濟地位或者分別裁決。”鐘偉說。
隨著國際貿易摩擦風險不斷增大,不少玻纖企業加速“走出去”步伐,赴境外投資。據了解,去年3月份,巨石集團在埃及投資6700萬美元,設立巨石埃及玻纖生產基地;今年2月份,嘉善玻纖織布廠投資60萬美元,與巴基斯坦當地企業合作投資;今年3月,桐昆集團投入414萬美元在土耳其建立合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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