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行業準入門檻提高
從出口控制到準入門檻提高,我國正加緊治理稀土行業亂象,促使產業向規范化發展。主營業務年收入10億元方可申請采礦權、三年內稀土采礦權將減至65個、新設離子型稀土采礦權的礦區查明資源量應不小于1萬噸……據前瞻網記者獲悉,由國土部、工信部牽頭正在擬定的《稀土礦產采礦權準入條件規定》已經完成討論稿意見征集,將于近期下發執行。
全國稀土采礦權將減至65個
據國土部副部長汪民在九省(區)20市(州)稀土開發監管聯動聯席會議上透露,稀土開采準入條件正在進一步深化為《稀土礦產采礦權準入條件規定》,即將以文件形式下發執行,全國稀土采礦權將減少到65個,稀土礦山多、小、散、亂等局面將有所改觀。
據前瞻網記者了解,我國稀土資源主要分布在內蒙古、江西、廣東、福建等地區,其中,內蒙古主要為輕稀土,而南方主要為中重型稀土。北方稀土采礦權主要集中在包鋼稀土手中。而在南方,江西贛州稀土持有88個采礦權(江西共有89個),福建廈門鎢業有2個(福建共有6個),廣東省所有的4個采礦權都由廣晟有色持有。目前,四川18個采礦權整合為7個,贛州市88個采礦權將整合為44個。
與貿易環節控制相配合
商務部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員白明表示,政府提高稀土采礦門檻主要出于兩方面考慮。
首先,意在從生產環節對稀土進行控制,由于之前我國主要在貿易環節進行控制,不少國家指責中國稀土政策針對國外,通過提高門檻控制生產環節,可以使生產與貿易有效地結合起來;另一方面,目前稀土開采的污染破壞主要來自于一些亂開亂采的中小企業,提高稀土開采門檻,可以淘汰這些不符合要求的企業,減少稀土開采環節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有利于稀土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高門檻”也是把雙刃劍
然而,高門檻在有利于保護稀土產業的同時,不少業內人士也擔憂隨著提高稀土采礦準入門檻、建立市場交易平臺,將對整個稀土行業及期待進入的民資產生深遠的影響。
白明表示,提高稀土采礦準入門檻將對從事稀土開采的中小企業產生比較明顯的影響,由于主營收入提高至10億元,中小企業一般都達不到標準,未來可能面臨被大型稀土企業兼并或退出的命運。同樣,對民資進入這個領域也構成挑戰,將來民資進入稀土采礦領域,可能更多的采取入股的方式,獨立從事稀土開采難度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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