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地產受熱捧 謹防投資風險
據前瞻網獲悉,隨著住宅房市場調控政策趨嚴,地產商紛紛轉行商業地產,但熱捧之下,卻隱藏著諸多風險。
“具體位置不一定給你明確,但是你每個月可以拿到若干個平方米的商鋪租金,投資收益率遠遠高于銀行利率。”這恐怕是當下一些產權式商鋪售樓小姐最常見的說辭。投資者將虛擬的商鋪買下來,然后又轉租給開發商經營,投資者穩拿房租,這樣的說法理論上成立,但開發商是否靠得住?能不能按他承諾的價格租出去?
據調查發現,隨著此次調控不斷深入,在激烈的商業地產競爭中,10年前被禁止的“售后包租、返本銷售”等非法集資的方式又有抬頭的跡象。
租金“誘惑”
據前瞻網記者調查,市場上已開始出現形形色色“售后包租、返本銷售”的廣告,報紙、路牌、短信,幾乎都能看到類似的字句,如“20年包租、年收益9%年”、“年回報率8%”……更有項目仔細地列出了收益公式:“年支出、年回報”、“期滿回購,買賣自由”,諸如此類的廣告語,一時間,“售后包租、返本銷售”模式大有卷土重來的架勢。甚至有的廣告上還寫著“銀行和保險公司的擔保”。
但據調查,此類廣告中所提到的銀行和保險公司擔保,幾乎全部是“幌子”。在被調查的幾家商鋪中,當問到“擔保”的具體事宜時,商鋪銷售人員均以各種不同理由回避相關問題。
項目“硬傷”
在上海、西安、石家莊等城市,凡是打出“售后包租、返本銷售”廣告來招攬業主的項目,均存在較大的“硬傷”。
這些項目在開發、銷售、經營、管理等環節存在許多法律上的漏洞,如開發商有沒有履行正規合法的招拍掛手續,有沒有經過合法的土地登記手續以及所取得的地塊是否可用于商業開發。
另據法律規定,開發商只有在領取預售許可證后方可對外予以銷售,但在實際銷售中,許多開發商無法領取或不具備領取條件就急于向社會公眾招商,將面臨預售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而且在宣傳的過程中,總是夸大其詞,甚至虛假宣傳。
“在售后包租的銷售模式中,絕大多數項目銷售的都是期房,通過‘售后包租、返本銷售’提前收回資金,轉而將銷售款作為開發資金,投入后期開發。這樣的模式很容易出現爛尾糾紛。”一業界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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